村民张万珍看着已板结的土地说,最大的心愿是“土地能变回以前那样”。 南都记者 龙玉琴 摄
南都讯 公安部消息,截至昨日,全国公安机关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12起。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犯罪线索,对重大污染环境案件,公安部将挂牌督办,坚决一查到底。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充分运用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始终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环境污染犯罪,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公安将与环保部门建立重大行动联合查处机制
公安部治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公安部集中部署各地重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活动,侦破了112起发生在河北、辽宁、山东、湖南、云南等地的污染环境重大案件。
据介绍,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一直面临取证难、鉴定难、认证难等现实问题。虽然全国人大法工委曾出台规定,要求由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涉及到环保犯罪,需要向公安机关移交。但在现实情况中,由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要求不同,行政执法部门提交的证据往往达不到公安立案的要求。公安由于后置执法,要去补充证据,证据很可能已经流失。同时,由于对罪与非罪的标准把握不同,存在一些案件并没有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仅作出行政处罚等问题。最新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最明显的变化,是涉嫌环保犯罪的案件,同时,以往要求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但现在则是从“结果犯”变成“行为犯”,只要存在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就可以首先介入调查。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切实加强与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重大行动联合查处等协作机制,形成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整体合力。日前,在两高的司法解释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政法司副司长别涛表示,环保部门将强化执法责任制,加强对内部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不到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由内部行政问责机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公安部公布4起重大案件,两起线索来源媒体报道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安机关已经树立民意引领警务的理念,坚持“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除了这次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之前的集中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打拐、打击食品犯罪等一系列突出犯罪活动,都是民意引领的打击行动。
昨天,公安部还公布了四起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其中两起的线索来源是媒体报道,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的同时,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也要主动参与,积极提供犯罪线索,及时曝光违法行为。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逐一认真核查、依法查处,对重大污染环境案件,公安部将挂牌督办,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严惩。
从公安机关公布的环境污染重大案件看,有的非法排污的化工、采矿等企业系当地招商或扶持的高利税重点项目。所以,要彻底治理环境污染,既要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不法企业,也要严厉问责对企业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熟视无睹或者“开绿灯”的“保护伞”,坚决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大案写真
“牛奶河”污染案8人被批捕
经过整治“牛奶”已经不见了,但板结的土地再也不能种水稻
云南东川汤丹镇撒海村,位于昆明最北面的一个小山村。今年4月初,因选矿厂违规排污,造成河水受污染变成了牛奶般的灰白色,被媒体曝光称为“牛奶河”。
“牛奶河”在当地被称为小清河,小清河汇入大白泥河,大白泥河流入小江,小江最终进入金沙江。金沙江,是长江水系在云南的支流,属长江上游。
最严重时河水“比牛奶还要浓”
6月19日,南都记者实地走访小清河,经过整治“牛奶河”景象已基本看不出来了,但在与小清河交汇处的河滩上,仍然可见灰白色的沉淀物。日前下过暴雨,从山上冲刷下大量泥土,掩盖了灰白色的河床,但在缓缓流经的水中,仍可看到当时被污染的境况。在河床覆盖着的山泥底部,仔细一看,就能发现一层类似水泥板一样的分层,这就是长期被污染留下的痕迹已经完全板结灰白色土壤。这些水体和土壤,都是上游多家选矿厂的长期违法排污造成的。
撒海村五组的74岁老人张万珍介绍,这一片已板结的土地,原来是用来种植水稻的。他表示,污染已持续多年,在最严重时,河水的颜色“比牛奶还要浓”。现在虽然污染已被制止,涉案企业也被追责,但土地已经完全板结,不能种植。
公安部两次派督导组赴现场勘查
东川小江流域共有45家选矿企业。据昆明市政府通报,目前有28家企业停产整改。经媒体曝光“牛奶河”污染问题后,公安部两次派督导组赶赴昆明进行现场勘查督办,明确责成云南公安机关迅速彻查彻办,并将该系列案作为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随后,昆明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东川4·11污染环境专案组。立案初期,仅有环保部门移送的三件涉嫌污染环境的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证明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主要证据环境监测报告、鉴定结论和损害评估报告均未提供。
如何取证,是办案中最为艰难的问题。经过研究后,专案组决定用“关联证据倒逼形成鉴定结论和损失评估报告等证据链的方法,证明涉嫌企业的主要犯罪事实”。所谓的倒逼,首先要调取涉案企业的环评报告、工商登记、纳税、用电和会计账本等,并到东川环保局、安监局、税务局等行政部门调取行政处罚的证据、调查笔录和缴费凭证等证据材料。通过环境监测、调查企业用水用电情况,进原料和生产精矿的数量,提供给环保部门来分析企业生产的情况,即对外部环境排放废水的数量。同时还要调取与涉案企业有供货和出货往来的相关矿山和冶炼企业的供货和出货单据,并大量走访周边村庄和村民。
专案组办案期间,需经常辗转于昆明、寻甸、东川三地,往返500多公里。为了侦查排污情况,民警还需翻山越岭,从厂区徒步30公里一直到小江流域,进行现场勘查。
10年时间废水直接排入小江
通过外围走访摸排和昆明市环保局监测情况,专案组最终确定昆明东海矿业有限公司、昆明兆鑫矿业有限公司和昆明东川通宇选矿厂三家企业涉嫌污染环境。5月17日,寻甸县检察院对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涉案的三家企业均位于东川汤丹镇,主要生产精铜矿。东川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采铜炼铜的重要地区,有“天南铜都”之称。按照要求,选矿企业在生产前,必须要先建设用于排放废水的尾矿库。所有的生产废水,都必须依法排入尾矿库进行沉淀处理。但由于尾矿库的投资成本高昂,一些企业却为了经济利益大肆偷排废水,或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小江。
南都记者走访发现,这三家涉案企业均在环保设施不齐全、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已经擅自投入生产经营多年。比如生产规模最大的昆明东川通宇选矿厂一家,2003年建厂到2013年3月,长达10年的时间里,一直没有建设尾矿库,而把废水直接排入小江。在2008年,该厂还一度将生产规模扩大到日处理1000吨。有的企业则采取更为隐蔽的手法。如昆明东海矿业有限公司,在该厂的精矿沉淀池和尾矿库沉沙坝底部,通过分别私设一根直径约5cm的皮管和20cm暗管向厂方外的山坡违法排放生产废水。
在这些生产废水中,含有大量的硫化钠、黄药、松药、砷、铅、锌、铜、镉等重金属和有害物质。这三家企业的尾矿水汇聚在一起,流入小江,直接造成小江水体和流域土壤的污染,同时还淤塞河道,导致牲畜不能饮用、农田不能灌溉。
违法成本过低造成的侥幸心理
6月20日,通宇选矿厂的法人代表、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对南都记者解释称,事发前已经在考虑尾矿库的建设。但由于征地以及与周边矿厂协调的问题,却一直从2008年拖延至今。罗某某表示,生产精铜矿一吨约能赚5000元左右。按照其投资建设尾矿库的成本进行计算,如果依法排入尾矿库,每生产1吨大约增加1000多元的成本,如果算上人工等其他企业成本开支,大约要从利润中减去2000元左右。
巨大的经济利益,诱使这些企业不惜以身犯险。罗某某承认,在尾矿库建设之前,已经多次接到东川环保局的要求“不让生产”,在去年还被处以10万元的行政罚款。
“在尾矿库还没建成就投入生产,主要是存在侥幸心理”,罗某某承认。相比起获利而言,这样的违法成本明显过低。
南都记者 王殿学 龙玉琴 实习生张伟 发自昆明、北京
作者:龙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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