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劝说1小时
他将包还给失主
捡到别人的失物不归还,是侵占行为,失主可以到法院起诉
谭先生刷卡时,提包不慎掉落。
渝中区公安分局供图
住户在驾车进入小区时,不慎将包掉在小区大门口。另一业主将包顺手带走……这一切都被监控视频拍了下来,民警通过劝说,捡包的业主最终将包还给了失主。
提包从车上滑落
谭先生是渝中区人民路一小区的业主。前天中午12点49分(监控视频时间),他开车回到小区,在小区门口刷卡时,他打开了车门,放在大腿左侧的挎包也顺势滑落在了地上。
“停好车后,我才发现包不见了……我想到可能是开门的时候落了,赶紧跑到大门口去找。”谭先生说,他包里有4900元现金,一部手机,还有身份证、驾照、银行卡等。可当他跑到大门口时,却没有找到,他立马找来小区物管调取监控。监控视频显示:就在谭先生驾车刷卡离开后不到一分钟,一男子捡起了这个包并带走了。
保安看视频认人
这段视频显示:当天12点51分,一位穿着浅色的T恤男子将包捡走了。
“这人我认识,他不就是住在12号楼的老陈(化名)吗!”保安杨师傅一眼就认出,捡包的男子也是小区的业主。谭先生不断的拨打自己的手机,可没人接听。谭先生报了警。
民警劝说1小时
接到报警后,渝中区公安分局大溪沟派出所民警电话联系上了老陈。
“陈先生,麻烦你到派出所来一趟,有个案子需要你协助调查。”民警唐晟说,在他们的多次询问下,他最终承认确实捡了包,但他说暂时不在家,要过两天才能归还。
“陈先生,如果是你丢了包,也应该很着急吧。你让家人将包归还给失主吧。”唐晟劝说。经过1个多小时的劝说,老陈答应让在家的儿子把包还给失主。随后,民警和谭先生来到老陈家,老陈的儿子将挎包归还给了谭先生。
民警说,将别人遗失的挎包捡走,如果在确认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侵占。如果协商未果,失主可凭监控录像等证据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讨回自己遗失的物品。
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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