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董永安
原任职务: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2年11月29日,被河南省许昌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犯罪事实:1998年至2010年10月,董永安在担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安阳市市长,河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83余万元、欧元4万元、港币10万元、美金1万元,为他人在返还土地出让金、项目土地审批、资金运作、办理贷款、工程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
10万元港币打开了我的贪欲之门
我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的一个农民家庭。1973年高中毕业后,先在公社一个建筑队当泥瓦匠。1977年恢复高考后,我考入西安交通大学,专修气体动力工程。1982年2月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国第一拖拉机工程机械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拖集团”)。走上工作岗位后,我曾立誓凭平生所学报效祖国。按照这个目标,我刻苦钻研,努力工作。从技术员、车间主任、动力分厂副厂长干到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但随着职务的不断升迁,我心中的誓言有些松动,心理出现了失衡。特别是在1997年4月担任一拖集团副总经理兼股份公司总经理后(副厅级),这种失衡感愈加强烈。
洛阳是河南省的工业重市,一拖集团又是洛阳市重工业的龙头老大,洛阳市的很多企业和一拖集团是配送关系。跟这些小企业老板接触,看着这些小老板过着日进斗金、纸醉金迷的生活,再看看自己微薄的收入,那种落差感像荒草一样在心中滋生。
1998年秋的一天,因为当时主持一拖集团在香港的上市工作,我常到香港出差。在深圳,我碰到一个与一拖集团有业务关系的企业老板。一起吃过晚饭后,回到我住的宾馆。这位老板说:“董总,你是一拖班子最年轻的领导,将来肯定前途无量。以后我们在业务上如果有麻烦你的地方,请你多多帮忙,这是我的一点儿小意思,你拿着到香港花吧。”说完他放下一个信封就走了。我打开一看,吃了一惊,里面竟是10万元港币。我当时有心退回,但鬼使神差,我还是收下了。现在想起来,正是这10万元港币打开了我的贪欲之门,成了我失衡感、落差感的催化剂。
我想让退休后的生活更安逸
2004年2月至2008年3月,我历任安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职务升高了,手中的权力比以往大了许多,找我办事的人、办事的范围也比以往多了许多。贪欲之门一旦打开,贪欲就像决堤的洪水,靠自己是遏制不住了。在安阳工作期间,我为安阳一家公司在退城进园返还原址土地出让金以及企业自主创新项目评审工作提供帮助,收受了14万元人民币;为安阳多家企业在解决商业纠纷、产品销售、资产重组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人民币共计84.7万元、欧元1万元、美金1万元;为一家公司在项目土地审批、土地出让金返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该公司人民币430万元、欧元3万元。
2007年10月,我为一家企业在工程项目选址、资金运作、项目推进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182万元。该公司还承诺再给我500万元,我当时有些害怕,不敢要。到2008年9月我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时,该公司老板说:“要不这样吧,这500万元我先替你保管着,等你退休后我再把钱给你,这期间你可以随时使用这笔钱,这样比较安全。”话说到这个份上,我当时动心了,心想着退休后,可以用这笔钱让自己和家人过得安逸一些,于是就答应了。现在想起来,我当时真是鬼迷心窍,按照我的级别,退休后完全能过上安逸的生活。我的所作所为不仅没帮上家人,还给他们带来了耻辱。
我本想在这个位置上安全着陆
自2008年3月到被刑事拘留前,我任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在我上任之前,这里的前三任厅长都因为经济问题落马,我上任后一直告诫自己要以前车为鉴,在这个位置上安全着陆。
我知道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的警言,也知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告,关键是自己没有把握住,在党性原则和物质诱惑之间,抱着侥幸心理,利令智昏的我选择了后者。在这个位置上,我为他人在解决个人购房、人事调动、工程投标以及工程款拨付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10余万元,另外还有约定的830万元因为案发没有支付。
2010年12月25日,河南省纪委找到我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心里暗道:完了,一切都完了。我向纪委如实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实后,心里有了片刻的释然,但是取而代之的是无法自拔的愧疚。党培养了我这么多年,使我由一个泥瓦匠升任厅级领导干部,在我升迁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地接受过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警示教育,面对许多次扣问心灵的警示教育,哪怕有一次真正触及内心深处,我也不会走到今天的地步。
进入监狱服刑以来,我一直在深深忏悔,不仅深刻地查找自己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也真正认识到隐匿在自己灵魂深处的污垢。在这里,我要引用一句话,对那些现在手中握有权力的官员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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