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天气炎热,在兴华路一工地上,工人在烈日下工作。本报记者 李军 摄 |
连续的高温天气,让不少市民吃不消,从事户外工作的劳动者更是难熬。在高温下工作,应享受哪些待遇成了劳动者关心的问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很多户外工作者拿不到,有的甚至不知道啥是“高温补贴”。而室内工作者的“高温补贴”有的竟然用物品代替。
劳动者>>
拿不到高温补贴,
也不敢跟老板较真
7日,又是一个桑拿天,在建设路一个工地上,一些工人在推沙子装车。记者发现,工地就像个火炉,工人们个个汗流浃背。
当被问及是否能领到“高温补贴”时,一位50多岁的老汉一愣,他说:“啥是高温补贴?俺没听说过,还补贴呢,能按时发工钱就不错了。”
他说,他在工地上干了十多年了,从来没听过有人领过高温补贴,包工头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天一结工资,要是有人提出别的要求,就能被包工头随时辞退,谁还敢另外提要求。
在昌润路上,一位环卫工说,几年前天热的时候,一位环卫工因天热中暑差点晕倒,他们从来没领过高温补贴,“早上4:30到6:30,7:30到12:00,下午1:30到6:30,每个人上两班,夏天最热的时候也从来不休息,更没领过高温补贴。“有的夏天发点毛巾,后来也不发了。”
相对于户外工作者来说,室内工作者反而有的拿过高温补贴,但是很多情况下,高温补贴用各种廉价的物品代替了。
开发区一家企业的员工小李说,他们拿过几次高温补贴,但是企业效益不好的时候,他们就从未领过了,后来夏天就发一些茶叶、毛巾、香皂等物品代替。
茌平的张先生在一家工厂工作。夏天里车间跟蒸笼一样,他们只拿过几次高温补贴,但是金额要随老板的心情,有的时候每个月发50元,有的时候三个月就拿200元。
规定>>
室外和高温作业者,
每月补贴120元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2006年我省曾经专门下发过《山东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其中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同时,经济效益较好、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按四个月发放;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可以只发放8月、9月两个月的防暑降温费。
2011年7月,我省专门出台了《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所需费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防暑降温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2011年,聊城下发《关于开展防暑降温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专项检查的内容是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执行省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等情况。
监管>>
发放不到位可投诉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说,2012年国家出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了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同时还进一步扩大了适用范围,要求把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企业不执行高温补贴,可拨打投诉热线举报。各县(市)区人社局劳动监察举报电话如下:
聊城市:2189275;
东昌府区:6958601;
开发区:8519248;
临清市:5161676;
冠县:2197116;
莘县:7310286;
阳谷县:6121110;
东阿县:3273991;
茌平县:4276278;
高唐县:15725562893。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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