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轲
“项目再好,不正常的行为一定会将其‘妖魔化’,给自己增添障碍。”环保部政策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曹凤中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引起公众怀疑、恐慌与反对的,不一定是某个项目的“毒性”如何,而是决策者不正常的行为。
近年来,PX(对二甲苯)事件在厦门、宁波等地接连爆发。5月16日,昆明市部分群众表达了对PX项目和中石油云南炼油项目的质疑。
曹凤中称,尽管PX被证明不属于剧毒产品,安全防护距离也不是100公里,污染物排放治理措施是可以达标的,但不能就认为公众的做法是“无知”的。
他分析说, PX项目上马前,公众不知道具体的情况,有的民间组织去厦门市环保局索要相关信息,相关人员以“保密”的名义拒绝透露信息。同时,错误的信息在网上疯传。如果地方政府能从立项之初开始行使监管职责,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实施信息公开化,让立项决策过程透明,让包括审批、环评等在内的所有本已明文规定的程序不形同虚设,PX项目未必会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PX的生产在世界上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就石油化工整个行业来说,PX并不是最毒的,可以说它还算是相对安全的。包括美国、澳大利亚在内的很多国家,都不把PX列作危险化学品。”曹凤中说,相同浓度下,其对接触者产生的健康危害还不及醋酸和尿素。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不及酒精。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PX定义为第三组致癌物,即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对人类致癌。国际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也显示,PX属低毒类化学物质。
而对于社会上所谓PX项目安全距离要达100公里的说法,曹凤中表示,各个国家都没有这个标准。
年产PX260万吨的日本千叶石化,与居民区无明显界限;年产PX281万吨的埃克森-美孚石油/石化项目位于美国得克萨斯州,被居民区所环绕;年产PX37万吨的埃克森-美孚石炼和年产35万吨的新加坡石炼,同在新加坡裕廊岛上,与居民区不到1公里。
“在重大化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企业、政府、公众构成了参与的主体,也是博弈体系的主要力量。”曹凤中说,企业代表资本与技术,是项目的投资方;政府拥有行政力量,是监管者;而公众则是环境问题的承担者,也是利益最相关群体。而在许多地方,公众无从了解化工项目审批和建设的完整真实信息,基本是偶然发现项目“不合法”或“不合理”,而此时的项目,要么未作环评却已违法开工,要么环境影响评价已在公众参与不充分的情形下结束。公众参与的价值在于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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