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张花和小光是自由恋爱,在增城成婚,两人购置一套房产,日子甜蜜。后来,两人随老人家到香港定居,但还是偶尔会回增城。结婚10年,小光突然病重,扔下一双儿女,撒手人寰。
因为有风言风语说张花在增城和其他男子有染,公公早就看媳妇不顺眼,怀疑孙子是别家姓,这回还要来分房产?他偷偷拔了孙子头发,去做亲子鉴定,得出检测报告,果真和小光无血缘关系。这下,他理直气壮到法庭起诉,还邀请三姑六婆到法院作证,指责张花作风不正,好逸贪赌,要求法院剥夺张花和孙子的继承权。增城那房,自然不能分给张花和孙子,公公要求和孙女一人一半。
公公如此强硬,自己还有一双儿女要养,张花不示弱,要求亲朋作证。朋友都说,张花与小光生前感情好,极少争吵,更不用谈及出轨外遇。
一审法院认为,公公无权剥夺儿媳与孙子的继承权,不予支持。公公不服,继续上诉,法院二审听取双方意见,决定维持原判。因为公公私自拔下“孙子”头发单方鉴定,无法确定样本的来源,其所谓的亲缘鉴定无效。
地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果:公公败诉,不能剥夺媳妇孙子继承权。小记感慨:公媳如此相争,儿子恐难瞑目。(郭海燕 穆健)
法庭笔记
本期论语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判案的标准,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走法律程序,或者证词无法自圆其说,自认为再合理也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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