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收费关乎网络音乐行业的长远发展,但中国的现实环境预示着这一过程必将漫长而曲折,因此需要在商业模式上作出更多创新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王炳坤沈洋
已多次喊出“狼来了”的下载收费终于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日前,在三大唱片公司的推动下,国内几家大型音乐网站正式试点音乐收费下载。这表明,在国内各大涉嫌盗版的高清电影网站被悉数关闭不久,互联网上的音乐也迎来了“收费时代”。
不过,目前只有华纳、环球、索尼三大唱片公司跟互联网方达成了协议,并非唱片行业的整体行为。此外,只有腾讯、百度、酷我、酷狗和虾米等5家网站参与试水,而且只针对上述三大唱片公司拥有版权的音乐作品收费,其余音乐还是免费。
“与国内上千家音乐网站,众多版权版本的音乐作品比起来,这次试点收费无论是音乐规模,还是网站的数量都十分有限。”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简称“唱工委”)副理事长周亚平向《瞭望》新闻周刊表示,虽然目前包括国家版权局、中国音像协会、网络运营商等在内的相关主体,都在积极协调、推动下载收费,但要实现下载收费的大面积普及依然任重道远。
收费需迈“三道坎”
尽管网络音乐下载收费已经成为全行业和公众认可的发展趋势,但业内人士认为,在实施过程中不会一帆风顺,至少需迈过“三道坎”。
首先,广大网民能否接受付费。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网民已经形成了免费使用网上资源的习惯,要想改变相当困难。
对此,沈阳音乐学院青年教师王旭东直言,中国消费者的音乐版权意识太薄弱,无论是音乐磁带、光盘,盗版的往往比正版的卖得好。在网络时代,消费者一直习惯于免费听音乐,在这种大环境下要实施收费,最大的挑战来自于消费者。而这,也成为收费制度千呼万唤难以落实的主要原因。
其次,收费制度缺乏法律硬性规定。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音乐下载该不该向消费者收费,相关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就曾直言,网络音乐下载收费应该由网络环境下的内容提供商和运营商共同来研讨、决定。运营商通过付费拿到音乐权利后,可以向使用者收费,也可以不向使用者收费,而通过广告或其他方式获得收益。
可见,只要音乐网站向版权方支付了版权费用,就符合版权法要求。至于音乐网站的钱从何而来,说到底是市场行为。相关部门只能管住盗版音乐使用、拖欠版权费用等行为,而不能硬性要求音乐付费,这直接造成了收费制度推进缓慢。
最后,我国音乐网站零散量大,难以形成统一的收费方案。对于网站运营商来说,下载收费无疑是柄“双刃剑”,它在增加网站收入的同时,也会造成点击量的大量流失。采访中,北京源泉音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监黄照就坦言,现在面临的困局是谁都不敢先试,担心先试先死。
多家音乐网站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都期盼方案出台,大家统一步伐实施收费,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但由于音乐网站数量太大,零星分散,很难就收费制度达成一致。如果有的网站收费,有的不收费,免费网站很容易将收费网站打败,使得收费制度重新成为一纸空文。
商业模式仍待创新
可喜的是,眼下网站运营商与版权商正在形成联合之势,合力推进新制度落实。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次华纳、环球、索尼三大唱片公司为什么要求国内几家大型网站集体收费,而不只是要求网站向它们支付版权费?这说明网络运营商、版权商都意识到,塑造一个良性模式比每次收费更加重要。
本刊记者获悉,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也正在积极协调,组织百度音乐、QQ音乐、多米音乐等一批网站研讨收费下载方案。为了避免恶性竞争,方案形成后各家网站将步调一致,不执行方案的网站,唱工委拟不给予音乐发布的授权。这种由行业协会协调,多方参加的推进方式,有利于收费制度的尽快形成。
周亚平告诉本刊记者,向所有终端消费者都收费不太现实,大家的意见是对网络音乐进行分级分档,对于高清音乐、最新音乐等,以会员专享、包月等方式收费;对于普通版本的大众音乐,仍考虑不实行收费。
业内人士认为,在传统模式失效,下载收费又阻力重重的情况下,音乐网站急需创新出更多、更好的商业模式实现盈利。比如搜狐影视推出新片、大片专区,只对会员开放,百度音乐提供单曲的超清版本,需收费下载,还有的网站推出收费服务的网上卡拉OK,这些都值得借鉴。
此外,还可以学习“百度推广”的广告代理模式。搜索引擎百度推出的“百度推广”业务,向部分商家收费,网民在百度上搜索相应的关键字,这些付费商家就能排在搜索结果的前几位,进而招揽顾客。一些人士还建议,能不能借用电信业常见的网络流量收费分享模式,即免费网站在吸引消费者点击量、下载量的同时,产生的流量费用应该由电信运营商与网站运营商分享。
“未来网络音乐应是收费与免费并存。”黄照最后表示,音乐运营商细化音乐产品、拉长产业链条、强化顾客服务,向高端客户、会员顾客收费,同时免费提供大众化音乐需求,应当成为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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