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现场勘查记录和尸检报告与口供不符;被告:笔录和报告有问题
新快报讯 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再次开庭审理王书金强奸杀人案,由于此案曾牵扯出19年前聂树斌案“一案两凶”的疑云,因此备受舆论关注。
1994年,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聂树斌被指控为嫌犯,并于次年被执行死刑。2005年,河南警方抓获王书金,他承认自己是聂树斌案的真凶。一审判决后,王书金以此案未被公诉和有重大立功表现为由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曾进行了二审开庭,今年6月25日,此案二审再次开庭,河北检方认定其供述不实。
10日庭审,河北省检察院再次认定此案并非王书金所为,检察员出示了石家庄西郊杀人案现场勘查笔录及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被害人父亲、丈夫、被害人工友、同事等的证言。王书金辩护人指出,检方提供的现场勘查笔录和被害人尸检报告有明显瑕疵,王书金请求法庭认定这个案子是他做的。
检方:四大证据证明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
邯郸市中院曾在2007年3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理由主要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曾进行了二审开庭,今年6月25日和昨日进行的庭审为二审再次开庭。
在上一次庭审中,检方提交了聂树斌案的证据等,并提出王书金上诉理由不成立是因为“王书金关于被害人尸体特征、杀人手段、作案具体时间、被害人身高的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实际情况不符”。
昨日庭审,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再次以前述四条理由认定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并非王书金所为。当日庭审进入质证阶段后,检察员出示了石家庄西郊杀人案现场勘查笔录及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并出示被害人父亲、丈夫、被害人工友、同事等的证言,控辩双方对证言进行了质证。
昨日,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冒雨前来旁听。
王书金:石家庄西郊奸杀案确实是自己所为
1检方笔录、报告有明显瑕疵王书金在自我辩护中主要认为,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确实是自己所为。
王书金辩护人对检察员出示的现场勘查笔录和尸检报告发表质证意见认为,现场勘查笔录在形式上存在没有现场见证人签名等问题,尸检报告没有显示被害人是由于哪种原因导致窒息死亡,尸检报告上本来应该有两名工作人员的签名,但出具的尸检报告上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签名,另一名工作人员是盖的印章。现场尸体照片看不出围绕被害人颈部的花衬衣颜色等,花衬衣照片是彩色的,与其他照片不一致,且检方没有实物。
2离案发已近20年
部分供述有误应可理解
朱爱民说,王书金对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供述是在没有外界信息来源的情况下做出的,王书金对犯罪现场的描述与现场勘查笔录高度吻合。检方提出的一些细节问题与供述有出入,应考虑事件已过去19年,普通人记忆力有所衰退,不能苛求细节完全准确。3王书金自供真凶有重要社会与法律意义王书金辩护律师朱爱民表示,王书金所供述的在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案,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二审再次开庭,辩方依然坚持原来观点。
王书金另一名律师彭思源认为,王书金供述的目的和意义不在案件本身,王书金没有因为公诉机关对这起案件不予指控而心存侥幸,而是遵循了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应该认定这种行为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法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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