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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再次开庭审理王书金强奸杀人案,王书金此前供述曾强奸杀害多名妇女,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这起案件原本早已被石家庄警方侦破,“凶手”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执行死刑。
6月25日,王书金强奸杀人案曾在邯郸市开庭,由于当时上诉人王书金的辩护律师要求休庭查阅证据材料,为辩护做准备工作,合议庭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辩护人请求,宣布休庭。经过最近两次庭审后,真相初露端倪,但还有诸多疑点未解。
检方
列举四大证据证明王书金非真凶
在10日的庭审上,公诉方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首先出示了四组证据,认为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第一组证据是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现场勘查笔录及尸检报告;第二组证据是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被害人康某某亲属及同事的证言;第三组证据是被害人康某某同事证言及与王书金同时在石家庄打工的工友证言;第四组证据是公安机关依法讯问王书金时取得的王书金本人三份供述。理由主要有四条:
第一,当时被害人尸体身穿白色背心,脚穿尼龙袜,颈部压有玉米秸,拿开玉米秸后,可见一件花衬衣缠绕在颈部。王书金却供述,被害人全身赤裸,也没供述被害人颈部缠绕花衬衣。
第二,被害人全身未发现骨折,被害人系窒息死亡。王书金却供述是先掐被害人脖子后跺胸腹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如果被害人是被人跺死,尸体不可能没有骨折。
第三,该案发生于1994年8月5日下午5点以后。王书金却始终供述是在下午2点左右作案。
第四,被害人身高1米52,王书金却供述被害人身高和他差不多。王书金身高1.72米,比被害人高出20厘米。
辩方
王书金是真凶,检方证据有瑕疵
王书金辩护律师朱爱民在法庭上表示,王书金对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供述是在没有外界信息来源的情况下做出的,王书金对犯罪现场的描述与现场勘查笔录高度吻合。朱爱民认为,检方提出的一些细节问题与王书金供述有出入,应考虑到事件已过去19年,普通人记忆力有所衰退,不能苛求细节完全准确。朱爱民还认为检方出示的部分证据有瑕疵,比如尸检报告上本来应该有两名工作人员的签名,但出具的尸检报告上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签名,另一名工作人员是盖的印章。另外检方出示的关键物证“花衬衣”只有照片,没有实物。
王书金本人在最后陈述时说,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凶手,他请求法庭认定这个事实。他说:“我希望把有些事情澄清,但我也知道有些事现在已没办法证实。”
追问
真凶究竟是谁?
10日的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前半段就杀人事实部分进行了公开审理,后半段就强奸事实部分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中午12时30分许,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从专业角度看,仅凭现有证据的确很难认定王书金就是聂树斌案真凶,但即使如此,公众对聂树斌案仍有疑问,政法部门应该及时给出一个答复。
聂树斌案代理律师刘博今在开庭前就说,法庭应该不会判定王书金是聂树斌案的真凶,毕竟仅凭他本人的口供证明案件是其作为过于牵强。
“案子发生在1994年,当时的办案证据标准又跟现在不一样,诉辩双方在法庭上争辩的很多情况确实很难彻底搞清楚。”旁听的教师王韬说。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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