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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早,随着李双江之子李某某涉嫌轮奸一案的律师在博客发表声明,李某某新的辩护律师也进入公众视线。昨天,记者联系到辩护人之一、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枢律师,陈枢律师表示将给李某某作无罪辩护。
两名新律师浮出水面
上月底,李双江、梦鸽之子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的第二任代理律师宣布请辞,日前该案的新律师浮出水面,此次接受委托的两名律师是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陈枢律师和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王冉律师。
两人于昨天凌晨通过新浪博客发布声明,公开该案进展,并指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安机关在案发后以真实姓名向社会披露该案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声明还称:“媒体等有义务遵守法律,有义务爱护和保护未成年人,也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
酒吧也有责任?
此外,该声明着重指出李某某案中违反“禁酒令”的问题。
该声明称,李某某一案是未成年人深夜在酒吧内,经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员陪酒劝酒并大量饮酒之后,到宾馆开房发生的。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律师同时指出:“媒体等不能仅仅因为对个别所谓‘星二代’的某些行为看不惯,而放弃客观全面、努力辨别案件是非本末之责,也绝不能因此放弃对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责大任,当然,更不能放弃对严重腐蚀未成年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社会黑暗现象的监督、披露和鞭挞之责。”
专家解读
酒吧违反禁酒令
不是法定减轻处罚条件
北京中洲律师事务所的于德华律师认为,通过该声明可以看出,酒吧违反禁酒令可能会成为李某某辩护人的辩护思路之一,这一思路旨在把李某某犯强奸罪的部分责任归咎于社会管理缺失。但是,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李某某是未成年人这一理由才能成为法定的减轻处罚条件,而酒吧违反禁酒令,以及李某某酒后犯案,根本不是法定减轻处罚条件,也不是酌定从轻条件。如果说能起作用,也只能指望这一理由能赢取法官的一点同情心。
“但是,要证明酒吧违反禁酒令太难了。”于德华律师分析说,首先李某某一案有5名犯罪嫌疑人,而该5人中有一人是成年人。那么法律只规定不能售酒给未成年人,并无规定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在一起时如何处理,酒吧完全可以以当时是该成年人要酒为理由脱责。其次,从李某某的体形来看,一般人均会把其判断为成年人。
律师说法
准备在庭审中作无罪辩护
昨天,记者电话联系到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枢律师。陈枢说,他已经接受李双江与梦鸽的委托,签订了委托协议,接受委托已经1个月左右。陈枢告诉记者,“在对案情进行了解后,准备在庭审中对李某某作无罪辩护。”
至于是将李某某列为主犯还是从犯,陈枢说,由于涉及辩护技巧和详细案情,目前不方便多说。
对于昨天的声明,陈枢表示,由于案件涉及隐私与名人子女等一些问题,因此格外引人关注,“但该案中,李某某是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同时又涉及隐私,因此不宜在目前将案情细节过多谈论”。
据悉,李某某等5人轮奸一案,海淀法院已经受理。
综合《北京晚报》《法制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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