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萍在报警。
小萍的女儿送养女子:我现在哭得泪水都没有了,好多天都没有睡觉了,整天都在想怎么才能找到孩子。
收养女子:你拿十万元钱给我都没有用,你要了孩子等于让我去死。
律师:私下把孩子送人的行为是非法的。而且,如果两人之间只是简单的收养,在法律上可能无效。
本报深圳讯 (记者龙锟)“对于女人来说,如果不能走向婚姻殿堂,就不要先怀孕。”这番道理让21岁女子小萍(化名)痛彻心扉,在深圳龙华新区上班的她与男同事相恋,也曾山盟海誓,不过男友却在她怀孕时离开她。今年6月,她的女儿出生,因为没能力抚养就随便送给一个未谋面的陌生女人。
如今小萍后悔想要回孩子,对方却表示根本不可能。目前,龙城派出所已跟进此案。
怀胎4月 男友跑路
她仍坚持生下孩子
记者见到小萍时,她正在翻看手机里曾给孩子拍的视频,看着可爱的孩子,小萍又止不住想念。她告诉记者,自己的遭遇要从2011年7月认识湖南永州男子江某开始。
“觉得他人还不错,挺能干的,接触多了慢慢地两个人就有了好感。”随着时间的积累,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浓,两人开始同居。小萍说,同居了几个月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面对这个爱情的结晶,小萍自己很珍惜,但是男友却持反对意见。
江某说,两个人自己生活都很艰难,希望小萍将孩子打掉。不管男友怎么反对,小萍还是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两人在孩子上意见的不同,慢慢地感情出现裂痕,矛盾越积越深。小萍身为孕妇,脾气也大,两人吵架越来越凶,男友在小萍怀孕四个月时,辞掉工作一走了之。
此后,小萍也辞掉工作,靠自己打工挣来的积蓄养活自己。小萍觉得未婚先育说出去是件丢人的事儿,所以家人也不知道她已经怀孕。在怀胎的日子里,她一人承担起了巨大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直到孩子生下来之后,她感觉自己撑不住了。
坚持不住 上网求助
女儿生下6天即送人
“当时,不管是自己还是孩子都需要人照顾,而且还需要钱,但因为是未婚生育,也不敢向父母求助。”小萍说。
孤独的小萍想到了上网求助,帮女儿找个养母。“就是在网上一个QQ群里面,有一个人介绍说,有一个女的想收养小孩,我就跟她联系,他们过来看了小孩,我出院时就把我女儿抱走了。”
就这样,孩子出生6天被一个黄姓女人抱走。之后,小萍给哥哥打了电话,哥哥大骂小萍太笨,并承诺妹妹会帮她将小孩抚养成人,小萍开始有强烈的悔恨感。“哭了泪水都没有了,我都好多天没有睡觉了,整天都在想怎么才能把孩子抱回来。”
当着记者的面,小萍给广东佛岗县抱养人黄小姐打了电话,苦苦哀求。黄小姐在电话中表示,她多次询问小萍是否愿意把孩子送给她,而小萍每次都同意了,现在小萍想要回孩子,必须得支付精神损失费。“我现在这个样子,你拿十万元钱给我都没有用,你要了孩子等于让我去死。”黄小姐在电话里说。
资料信息模糊
警方正联系抱养人
7月1日,小萍向当地龙城派出所报警。该所一位吴姓民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小萍和黄小姐是通过网上QQ联系的,留下了一些电话号码,不过资料信息比较模糊,派出所还在查证。
警方调查得知,小萍是自愿把小孩送人,不过中间没有产生任何金钱关系,没有签相应的抱养手续,目前,警方正在与抱养人黄某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联系,希望找到黄某。同时,警方第一时间还联系到了江某,但江某一直不露面。
律师:私下送子非法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扬武认为,根据我国《收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父母是孩子的抚养人,有义务有责任把孩子抚养长大,如果随便把孩子遗弃的话,可能就构成遗弃罪,甚至会受到《刑法》的处罚。如果说生父母要把孩子送人抚养,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就是他们有特殊困难,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而且要有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备案后才能送人,也就是说,小萍私下把女儿送人的行为是非法的。
同时,彭扬武也表示不是随便就能收养,它要满足几个条件:第一,收养人必须有相应的抚养能力,第二,收养人必须年满35周岁以上,第三,收养人没有生子女,而且只能收养一个子女。
如果要收养孩子,必须提供包括收养人的户籍资料、收养人的健康证、没有子女的证明和送养人的户籍资料以及送养人的同意证明等材料。双方要签订一个收养协议送到民政局去备案。彭扬武说,“在这个案子里面,如果他们是简单的收养,可能会涉及无效。如果收养人不愿意返还孩子,那么送养人可通过诉讼的途径,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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