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顺德的一家酒店,在开业的不到两年时间,便容留卖淫6300多次。记者昨日从佛山中院了解到,该酒店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方某近日被判有期徒刑四年,总经理吕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2011年6月份,方某在顺德区龙江镇投资经营雄风大酒店(下简称“雄风酒店”),同时还任雄风酒店的法人代表。为了招揽生意,方某做起了“皮肉”生意,计划容留多名女子卖淫。2012年4月,当时27岁的安徽男子吕某受聘到该酒店担任了总经理,负责酒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2012年7月18日晚,顺德区公安局龙江派出所民警依法对雄风酒店进行检查,在酒店内抓获卖淫嫖娼违法人员多名。经查,雄风酒店从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7月17日期间容留卖淫2866次。
顺德区法院审理后,一审以容留卖淫罪分别判处方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五年。吕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过程中,检方为吕某“求情”。据此,佛山中院改判吕某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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