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为勒索他人钱财,广西一团伙使用合成的淫秽照片敲诈多名国家干部,4个月之内共寄出勒索信件14封,敲诈勒索金额共计118万元,其中得手3起,金额共28万元。近日,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主犯谢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院介绍,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期间,谢某与其女友谭某、“准岳母”谢某以及谭某的表哥尹某、表嫂李某(四人均已判刑)经事前合谋,用投递敲诈勒索信件的方式敲诈他人钱财。
作案中该团伙各人明确分工,职责分明,其中谢某主要负责利用互联网搜索各大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领导的详细信息及照片,由尹某打印信件内容,并把相片合成到事先准备好的淫秽图片上。随后,谭某负责在信封上填写收信人地址、名字等情况,谢某再将色情信件投递。
法院审理查明,该团伙曾到广西、福建等省份的各大主要城市,撒网式投寄色情信件,进行敲诈勒索活动。接到信件的被害人,普遍警惕性强,一眼看出这是电脑PS过的虚假照片,没有上当受骗。但也有个别被害人,被迫按照信件里提供的银行账户汇款过去。
7月11日,蝶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结伙敲诈勒索他人财物118万,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做出上述判决,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8万元。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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