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早在2012年9月,时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的袁绍东,就被省纪委证实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时隔大半年,广州市中院于近期认定,袁绍东在担任环保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两家废液、废脂回收处理机构增加业务量提供帮助,并收受两机构负责人贿款共计870万元,已构成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另据袁绍东的妻子称,数年间袁累计带了2000多万元现金回家。
两家企业老板共送上870万
现年49岁的袁绍东是东莞本地人,有着大学本科文化。2007年,袁绍东从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的位置上,转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至2012年9月被省纪委带走调查,袁绍东已在环保局任上坐阵了5年。
此案的第一名行贿人赖洪中,系东莞新意工业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2007年,袁绍东刚走马上任。赖洪中约袁绍东吃饭,并提出了希望环保局加强对产生废水企业的监管,不要让那些企业将废水转移出去,以使他的公司有更大的废水回收量。
赖洪中称,袁绍东答应了他的要求。饭后在停车场,他拿出一个装有100万元现金的袋子放至袁绍东的车尾箱,袁推脱一番后收下。在接下来的几次类似“沟通”中,以及春节、中秋等时节上,赖洪中每次分别又送出现金。侦查机关统计,从2007年至2012年,赖洪中一共向袁绍东送出750万元。
袁绍东案的第二名行贿人,是东莞市中油脂科技有限公司的老板王武树。该公司于2010年成立,主要从事废油脂收集和加工、地沟油收集和加工业务。王武树曾到袁绍东的办公室聊天,说废油脂收购加工有利可图,想成立该公司专攻此领域,希望获得支持。袁绍东应允。王武树的公司很快获得批准,并成为东莞市唯一一家具备废油脂回收利用资质的企业。
王武树称,由于废油脂有回收价值,一些企业往往偷运至外地处理。他为了确保公司的回收处理量,遂请环保局长袁绍东予以加强市场监管。为了表示感谢,王武树于2010年至2012年间,共向袁绍东送出120万元人民币。
袁绍东称自己是被动受贿
该案审理期间,袁绍东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及事实未存异议。他强调自己是被动受贿,并未利用职权从事违法行为,且在案发后主动自首并退清了全部赃款。另外他认为自己工作表现突出,希望能获得从轻判决。广州市中院对该案一审认定,袁绍东已经构成受贿罪。基于其自首、认罪、全部退赃等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袁所退870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延伸
妻子“晒家财”
袁绍东带回2000多万
袁绍东接受调查后,其妻子谢某在接受讯问时证实,经计算,其家里的财产包括银行账户中理财、股票、活期、定期约有1720万元人民币,215万港币,建房购房花去1316万元人民币,购车花去59万人民币,投资经营羽毛球馆150万元人民币,合计3245万元人民币、215万港币。她和丈夫收入约1260万元人民币,剩余应该都是丈夫给她的,约2000多万元。
妻子称,袁绍东一般是逢年过节的时候给现金,平时也有给钱。袁绍东从外面拿回来一些现金,基本都存放在衣柜里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然后累积到一定数量就交给她,有时是几十万元,印象中最大的一笔约100万元人民币,近几年累计有2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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