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父母太自私了,离婚后谁都不要我,为了报复他俩,我离家在外漂泊,钱不够花才去抢劫”。近日,涉嫌在6天内持刀抢劫3起的陈某,昨天在丰台法院受审时称这些全因父母离婚所致。
现年21岁的陈某是湖北人。检方指控,2012年6月1日晚,他在丰台区小井桥附近,持刀对李某进行威胁,抢得现金1000余元。2012年6月5日晚,陈某到丰台区万丰路万丰公园附近,看见独自行走的曹某,拿刀威胁抢走现金200元、项链一条和一部苹果手机,经鉴定手机价值2900元。
同年6月6日晚,他在丰台区小井广安路一家银行的ATM机室内,持刀威胁受害人崔某,抢得现金900元。作案后,陈某逃离北京。2013年2月28日,丰台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将他抓获。
受审时,陈某表示认罪。他说,之所以抢劫是因为没有钱,而家里人也不管他。他称自己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但是父母谁都不要他。
“我非常爱我的父母,但是他们都不要我,是对我最大的伤害。”他说,自己为了报复父母不给他温暖,离开老家在外漂泊,因挣的钱不够花,想到了抢劫。开庭当日,陈某没有看到家人去旁听,很失望。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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