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林洁
40岁的董航将审计署告上了法庭。
7月10日,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原告席上坐着的是董航。他与交通银行锦州分行的另外两名同事于2003年8月以实名举报的形式举报交行锦州分行对不良资产信贷造假核销,举报于2004年被证明属实。
坐在被告席上的审计署,他们于2003年8月接到董航等人的实名举报并立即开始进行专项调查,于2004年6月公布了举报属实的调查结果。
“审计署对我是有恩、有情、有义的!”董航提到审计署时这样评价。然而,何以让两者如今对簿公堂?
普通职员举报银行
三人带着搜集到的证据及材料到上海交行总部反映问题,却等到了待岗通知
1995年,会计专业毕业的董航被分配到了交行锦州分行,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铁北支行做出纳工作。
1997年,他以全锦州分行第3的成绩通过公开考试,成为风险资产管理处一名信贷员,而当时这个职位在全行范围内也不过招了10个左右;之后,他也通过公开招聘成为了信贷3科科长,带领全科在2000年超额完成了任务量,而同期其他科室均未完成。
也是这一年,董航发现了风险资产管理处日常工作的造假违法行为。他选择了“讲真话”。2001年年初,他便离开了刚刚担任一年的科长一职。回首往事,如今的董航坚持认为,当时的选择“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被撤销科长职务后,董航成为了交行锦州分行一名普通职员,但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搜集关于分行对不良资产信贷造假核销的证据。真正让他和同事走上“举报之路”的是2003年8月,当时,驱使他们举报的已不仅仅是“良心”,因为在当年的8月22日,董航与鲍宇、刘某共同被确定为银行缩编对象,必须离开风险处。
2003年8月26日,三人带着搜集到的所有证据及陈述材料到了上海交行总部反映问题,等到的却是来自锦州分行的一通电话:三人因旷工被正式确定为待岗。
8月31日,三人马不停蹄地赶回审计署沈阳特派办反映情况。
时年9月3日,审计组正式进驻锦州交行。
2004年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报告中提到:“对交通银行锦州分行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2000年至2002年,锦州分行与锦州市中级法院、古塔区和凌河区法院联手作假,用伪造的法律文书上报交通银行总行核销175户企业的‘不良’贷款2.21亿元。”至此,董航等3人的举报被证明属实。
异地安置迟迟无果
现在的董航,走路时一定靠马路内侧逆向行走,这是举报以后就养成的习惯
董航告诉记者,10年来,当时与他同期考入锦州分行风险处的人员现在基本都已是支行行长;而在他2000年到2001年担任科长的信贷3科,一共6个人的科室,其中有人也已成为支行行长,有人已经成为锦州分行副行长。而他却成了媒体报道中的“举报英雄”。
“不攀比!我只想我的权益得到保障,当初承诺的保护措施能够得到落实!”董航不时地强调这样的观点。“锦州不大,举报的事情得罪了太多人,我希望能够到新的城市开始新生活,让我的家人有安全感。”
董航寻求“安全感”并非没有依据。2003年11月11日,一同参与举报的鲍宇就在自家门口被4个身份不明的男子围堵并刺伤。董航说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他从没想过会有如此遭遇,“就连审计署办案的人员也没想到,案子在核查期间证人就遭到严重报复。”
“事后查明,重金雇买凶手的是锦州交行行长的司机。”然而,这起报复杀人的深层次作案动机至今都未查明。如今,鲍宇已经顺利到山东某市开始了新生活,实现了异地安置,而董航和刘某依旧奔波在维权的路上。
现在的董航,走路时一定靠马路内侧逆向行走,这是举报以后就养成的习惯。曾经他到菜市场买菜,他觉得有人在后面跟踪他,但回头一看,那人就溜进了胡同。“这都是没有实质证据的,警察也没办法根据个人的感觉抓人。”
董航认定跟踪他的人就是他曾经举报过的人的朋友,他在银行里见过。这样的提心吊胆每天都有,然而他异地安置的要求却迟迟没有得到实现。
董航说,从2004年至今,他和交行就异地安置问题有过两次协商:一次是在2006年,一次是在2009年。前一次因为交行提出的迁出地各方面条件与锦州相差太远而搁置;第二次交行提出的让董航一家到威海,董航甚至同妻子到了威海谈工作,但“到了威海没有任何安置文件,我爱人的一系列工作细节没有说明”,董航说,这一次,异地安置问题再次搁置。
2012年,交行在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时曾表示“我行已正式发文,对举报人进行表扬并给予现金奖励”并且“曾提出多个安置方案”,但董航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从2009年之后,他再也没有得到过关于交行关于异地安置问题的回应。
董航苦恼的是“至今未能得到任何关于肯定举报行为的结论和安置方案的书面材料”,这也就是他此次起诉审计署为履行政务信息公开职责的原因。在此次开庭审理之前,董航说自己仅得到在2005年4月23日审计署举报中心葛主任口头告知的来自交行的8项承诺保护举报人的措施:“1.要求锦州分行新领导要保护好举报员工的合法权益;2.向员工告知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进展情况;3. 安排好举报员工的工作岗位;4.补发工资、奖金、福利;5.报销因举报产生的举报费用;6.安排医院体检;7.给予奖励;8.异地安置。”而这些,几乎没有一项落实在他身上。
待岗十年无处可去
2003年8月27日起,董航就没有了工作地点,没有了岗位,没有任何奖励或升迁的机会
“在此次起诉开庭前,我手头唯一一份书面材料就是交行下发的《待岗审批表》!”这是当年在董航等3人被“投票选举”为缩编对象时收到的,批准于2003年8月27日。而从这一天起,董航在交行系统内就正式成为了待岗员工,没有工作岗位,没有工作地点,至今已10年。
10年来,董航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2006年,他的女儿降生了。这也是董航更急切地想离开锦州的原因。女儿如今7岁,董航从来不敢让她在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自由玩耍,“即使到超市买东西,我都一定要保证女儿在我的视线范围内”。
女儿读幼儿园的3年期间换了5次幼儿园。每换一次幼儿园,董航就要搬一次家,搬到离幼儿园近一点的地方“这样女儿下课就能直接回家,安全一些。”如今董航已经把家搬到了女儿就读的小学校附近。记者问小女孩有没有要好的朋友时,孩子琢磨了许久,却没能说出一个完整的名字。
女儿知道父亲在交行工作,但却从来没有机会去爸爸“工作的地方”看一看。有一次女儿对董航说:“爸爸,能带我去你们单位玩一会吗?我们幼儿园的苗苗昨天去他爸爸单位打了一下午乒乓球,可开心了!”对此,董航只能搪塞:“爸爸在休假,不能去单位,我带你去公园玩吧!”
上小学2年级的女儿能识字了,每次路过交行门口,女儿总会问:"交通银行’,爸爸,这就是你工作的地方吧?”董航只能再次搪塞。
董航说:“我没有自己的岗位、没有手头的工作、没有任何奖励或升迁的机会。”他将2006年7月至2013年5月的工资做成了一个统计表,记者看到,董航工资最少的时候是2006年7月:500元;到了2013年5月,他的工资是2789.42元。
2012年,董航的年薪是31380.46元,而这一年他花在来回各地争取权益的费用是9720元。
同样不知道董航待岗的还有他的母亲。为了瞒住母亲,董航每天依旧需要像上班一样早出晚归:送完女儿上学后他就要去父母家里探望,然后再以“要上班”为由离开。事实上,离开之后,他是回自己家,打开电脑,上网或看电视,到下午再去接女儿放学。
“我履行了我的职责,为交行挽回了经济损失,但是举报核实之后就没人再管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1973年出生的董航今年刚好40岁。从2003年的夏天到2013年的夏天,他以这样的方式渡过了人生最美好的十年。“现在我所争取的,不过是平静的生活。”说这话时,董航的声音显得有些疲惫。
多年来,董航一直在争取异地安置。可用他的话说,每一次都会回到原点。他向审计署和银监会分别反映过情况,审计署在2012年8月22日对董航的书面答复中称“将来信转给了交通银行总行的领导同志”;银监会在2012年3月17日的书面答复中说:“转送交通银行纪委处理”。
无奈的诉讼式自救
经审计署的专项审计,他们保护了超过两亿元国有资产未受到流失和损失。但作为一个举报人,董航还在为自己的权益四处奔走
如今,董航开始了北京和锦州两地跑的生活。他走遍了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上的专业解答。回到家又在网络上搜索相关资料。此间,他还得到了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成协中博士的大力帮助和建议。
今年2月17日,董航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状,主要要求审计署公开“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不良信贷资产造假核销一案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董航说他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要确定审计署对交通银行锦州分行的专项审计报告中是否存在关于举报人安置的内容,从而得到证据证明交通银行的“不作为”行为。
在开庭前证据交换、庭审等环节,审计署提交了交通银行于2004年、2005年,向审计署递交的三份报告。其中一份2005年1月28日的交行的报告明确写道:“对有的举报员工提出全家到北京的安置要求,考虑其特殊性,已同意在沈阳或辽宁境内进行安置,我行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妥善做好举报员工的安排工作。”
目前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已经决定择日再审此案。但董航认为至少他已经从只有口头承诺的情况走向了掌握书面材料。
董航在诉状里这样描述:“专项审计调查后,李金华审计长于2004年6月23日,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所作《关于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入的审计工作报告》中予以披露。同时,经我们举报的这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也被评为2003年度全国优秀5个审计项目之一。”
经审计署的专项审计,他们的举报行为保护了超过两亿元国有资产未受到流失和损失。然而,作为一个举报人,董航还在为自己的权益四处奔走。因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对这一群体缺乏专门的保障,他们只能通过自己的方式来为自己的未来找寻出路,哪怕充满曲折和艰辛。
(本报实习生化麦子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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