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阳欧伯”遇袭致残 一年多实名举报70次
谁来保护职业举报人
本报首席记者 蒋格伟 实习生 彭莎
●李建新举报惠阳屠宰费较高,虽然这一行业没有标准,当地物价部门经过调查协商,降低了屠宰费。而他举报某工厂欠工人工资,当地政府也协调厂方及时进行了补发。
●3月28日晚10时30分,外面正下大雨,李建新女儿的房间里突然一声巨响,惊慌失措的女孩定神一看,有一块红砖“飞”进了房间。砖头从她身旁划过,好在没有伤到人。
●“对于报料的事实,一定要掌握了核心证据才能开始一步步地报料,不要把底牌一次全掀开,这样很危险。”一位熟悉职业报料人的人士透露。
儿子目睹父亲被砍伤
李建新新浪博客的自我介绍是这样的:“本人惠阳欧伯。真名李建新。1968年4月19日出生于永湖镇。是地地道道永湖人。现居住在永湖镇永湖圩。客家人。曾经是职业司机。爱好体育,资深篮球迷。”
“惠阳欧伯”的博客很火爆,他曾实名举报多人,至事发时止,其博客仍有举报内容,一年不到,他实名举报达70宗。
“那些东西太敏感了,多次有人暗示他不要再发帖。”李建新的频繁举报多涉及利益集团和官员,让家人为他感到不安。最后,家人担心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
7月8日上午9时50分许,李建新和妻子李贵琼在家中道别,打算带6岁的儿子去惠城淡水玩一天。当他驾车行至永湖镇乙湖工业区靠近惠澳大道一个路口时,他的车被后方的车辆撞了一下。紧接着,3名男子跑下车,先向李建新背部泼硫酸,后用刀砍向他,因为儿子在车内,李不敢逃跑。
上午10时许,李贵琼接到一个自称垃圾场女工的电话,“你丈夫叫我给你电话,他被人砍了。”
李贵琼和小叔子李建煌等人马上赶到事发地点,只见李建新倒在车旁。其双手手腕被砍两刀,两根手指被砍断,右眼周围血肉模糊。
9日,有媒体记者来到行凶现场,发现该路段通向惠南大道,但是较为偏僻,很少有人经过。只有一家废品场在附近。当地一小卖部老板说,他听说有人被砍,但具体情况不了解。
附近垃圾场女工张某表示,当时自己在宿舍中听到呼救,出门后看到一名男子受伤倒地,一名男童从车上下来哭喊着“爸爸,我再也不要出去玩了。”男童称,有3个人打了他爸爸。
举报内容
成为政府反腐信息源
李建新成为职业举报人是由一件小事引发的。
1999年下半年的某一天,李建新家养的狗与邻居何某的狗相斗,李家犬咬伤了何家犬。何某见状,上前打了李家犬。为此,李贵琼骂了何某,两家从此埋下怨恨。
此后,何某承包当地屠宰场,发家致富。为发泄当年的不快,何某多次上门“挑衅”。李建新忍无可忍,开始收集何某在生意上“违法违规”的证据。
几经周折,李建新发现了何某在经营屠宰场过程中的“违法事实”,“本地某副市长为保护伞,横跨官、商、黑的一个庞大家族。”此后,李建新围绕此家族收集证据,并写成实名举报信发在自己的博客与微博上。
“一个惠阳国土局副局长到底拿多少钱工资?竟然拥有价值几百万的别墅、几千亩果园。”“身为国土局领导,毁林造地已经违法,还种有大量黄花梨木和沉香树。树苗都很贵的。一个国家干部一年收入有多少呢?”这也是“惠阳欧伯”去年以来发布在他博客上的举报内容。
今年4月14日,他在博客上以李建新的名字,举报惠阳区国土局副局长田玉财。
记者查阅后发现,除了自己举报外,李还在博客中大量转载别人的举报材料,或媒体报道的有关反腐反贪的案件等内容。
随着名气增大,李建新博客上的举报内容成为了当地政府打击反腐的信息源之一。
惠阳区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李建新举报的材料,当地部门比较重视,但李发帖举报的材料有些并未经过核实,有的是转发的,与事实相去较远。李建新举报田玉财拥有上千亩果园,田玉财一年多前已经退居二线,那片果园是田玉财在乡下的亲戚承包的。他举报惠阳屠宰费较高,虽然这一行业没有标准,当地物价部门经过调查协商,降低了屠宰费。而他举报某工厂欠工人工资,当地政府也协调厂方及时进行了补发。
女儿房间遭遇“飞来横砖”
因为李建新热衷于举报,在当地颇有名气,也有人求他帮忙办事。
2012年8月21日,因为举报屠宰场一事。有人拿着5万元来到李家,称委托他来的老板可以为李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唯一要求是不要再继续调查和举报,“否则大家都没有好日子过”。遭到李建新的当场拒绝。
今年3月30日,“惠阳欧伯”发帖称,3月28日晚,他女儿的房间被人扔进了一块红砖。但因女儿29日才告诉他,他没有报警。
网帖中介绍,3月28日晚10时30分,外面正下大雨,女儿房间里突然一声巨响,惊慌失措的女儿定神一看,有一块红砖“飞”进了房间。砖头从女儿身旁划过,好在没有伤到人。
李建新认为,这可能是因为今年3月西子论坛发了几个关于永湖镇问题的热帖,有人误以为是“惠阳欧伯”所发,有某领导的弟弟去找过他,“但我说帖子不是我发的,他们不信。”
在网友评论扔砖一事的回复中,“惠阳欧伯”称,“这种恐吓行为吓不倒欧伯,有种的拿枪一枪打死我就好。”
今年5月中旬,李建新接到过一名自称姓林的男子的电话:“不将《惠阳当官好捞钱》的帖子删除,就要砍断你的一只手。”
经主治医生证实,李建新送医时已经休克,输了800ml血浆和2000ml的红细胞。从被砍的伤口看,砍人者用的凶器应该是锋利的开山刀。医生介绍,除了8日的保命手术和9日的眼科手术,李建新还需要进行2至3次的修复手术,保守估计要半年以上的治疗才能康复。其中,手只能恢复约7成的能力,右眼骨架爆裂,需要将眼球摘除。
另外,李建新的头颈部有4%至5%三度化学烧伤,被泼了强酸或强碱。此部位还要看是否感染,如果感染,烧伤程度会加深,烧伤面积会扩大。
“其实我早有心理准备,肯定会被打,被砍几刀,也想过被枪打。但真没想到会被泼硫酸。”李建新向本报记者表示,多次举报自己没有直接受益,但因此受到尊重和认同,“为了中国的反腐事业,我愿作第一个献身的人。”
专家呼吁立法保护举报人
“行凶者的目的非常明显,就是要他的一双眼和一双手,让他不能写不能看。”李建新的弟弟说。
事实上,李建新不是广东第一个遭报复的职业举报人,他的偶像“广州区伯”受到的威胁与恐吓远在他之上。
“我经常被打,有一次去监督一辆公车私用,我要拍照,被人按在地上打,后来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广州区伯”说,被打、威胁对他而言已经是家常便饭,其家人也遭受到牵连。
“去年6月1日早晨,我的老母亲刚走到门口,一捆冥币从窗口丢进来。她吓得浑身发抖。后来我赶来报警,最后不了了之。见到我被打,我母亲常劝我,不要做这些事,她最怕白发人送黑发人。”因为监督举报,8年来,家人对他不理解,妻子和他离婚了,儿子也丢了工作。“因为我监督举报,居委会打电话到儿子的单位询问,后来儿子就丢了工作。我看如果儿子想找到工作,只能去外省了。”
如何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在李建新案之后,引发了职业举报人圈子与法学界的一场讨论。
有职业报料人提出,做事应该低调、扎实、周全。“我认识一个职业报料人,他每次举报前一定要了解清楚被报料人的底细,知道其家庭情况、住址。他说,对于报料的事实,一定要掌握了核心证据才能开始一步步地报料,不能把底牌一次全掀开,这样很危险。”一位熟悉职业报料人行业的人士透露。
法学界人士多数认为应该从法律角度确保职业举报人的权益。
“这是举报人遭疯狂报复的又一个现实标本,折射出了网络反腐险象环生,特别是没有反腐机构参与的网络反腐。”湘潭大学兼职教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陈平凡认为,个体反腐者频遭报复,值得有关部门重视和反思。
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表示,尽管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检举权,但规定得太笼统和概括,缺乏可操作性。对举报人的权利义务界定不明确,保护程序缺失、保护范围狭窄,对针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的刑罚较轻,不能达到保护举报人的作用,“呼吁制定《举报人保护法》,改变现阶段职业举报人‘舍身取义’的尴尬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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