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消息,日本富山地方法院今天就中国女实习生解雇问题索赔案作出裁决,判定解雇决定无效,并要求涉事单位向中国女实习生支付部分赔偿金。
据悉,22岁的中国女实习生纪莎莎2010年12月赴日,作为技能实习生在富山市古田食品公司工作,在此期间与一日本籍男子交往,并于2011年6月发现怀孕。实习生接收团体“食品循环协会”工作人员遂要求纪莎莎回国,在纪莎莎需要静养保胎的情况下,强行将其带上车送至机场。此举导致纪莎莎于次日流产,之后被公司解雇。
事后,纪莎莎向日本法院起诉该公司和接收团体,索赔63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0万元)。(覃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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