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 公检法司,天网恢恢
南都讯 记者陈万如 男子尾随刚从该银行取完巨款的被害人,用两把铁扳手先砸头和手,砸完再抢。抢得被害人内有刚刚提回的10万元现金的挎包。近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余辉光有期徒刑14年。
2012年10月30日16时许,被告人余辉光在本市天河区东圃大马路的工商银行附近,尾随刚从该银行取完钱的被害人高某某至棠下好又多超市对面的人行道时,用铁扳手猛砸被害人的手和头部后,抢得被害人高某某肩上的挎包,包内有现金人民币10万元、三星C520手机1部、钱包1个、银行卡两张等财物,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高某某的伤情属轻伤。2012年11月1日余辉光被抓获归案。
据检察机关介绍,仅有小学文化的被告人余辉光,2006年曾因犯盗窃爆炸物罪被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2010年5月20日刑满释放。余辉光出狱后,沉迷于赌博。在赌钱的时候欠下“大哥”7万元的赌债,“大哥”要求其马上还钱,而且由于其亲戚朋友都知道其赌钱,不理他了,所以其没办法,就想到去银行抢刚取钱出来的人。拿了两把扳手去作案。
被告人一审被判决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