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永 摄
中新网平顶山7月19日电(记者 齐永)近日,网曝河南省宝丰县长张庆一持有记者证。网贴所附照片显示:其记者证编号为“G41004300000126”,单位为“平顶山市电视台”,发证日期为2010年1月7日,且通过2011年、2012年、2013年年度核验。
记者在中国记者网进行查询,未查询到该记者证信息。张庆一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自己确曾持有记者证,是在担任平顶山市广电局主抓电视台时办的。张的简历显示,2004年5月至2006年5月,其任平顶山市广电局副局长。
2004年任市广电局副局长,为何是2010年发的证?简历显示,张2006年调任宝丰县委宣传部长。
张庆一表示,他从市广电局调到其他岗位后,记者证忘记注销了。目前,记者证已经注销。那么,此前忘注销了,为何2011年、2012年、2013年又通过年度核验呢?张庆一称在开会随后回复。随后记者再次致电张庆一县长电话却无人接听。“张县长身为记者,自己却成了新闻当事人。”有网友如此说。
作者:齐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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