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深圳7月19日电(记者 吴伟东 通讯员 孟广军)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已于近日以受贿罪对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提起公诉。该案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4月8日将该案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56岁的何靖,案发前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曾历任广东省花都市公安局局长、增城市公安局长、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局长。检方指控,何靖在上述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本人单独及伙同其妻子黄某虹(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
检方透露,何靖收受的贿赂,大量来自休闲娱乐行业的老板。由于何靖分管治安,许多特种行业的老板争相与其“拉关系”“求关照”。其中,广州市白云区一家卡拉OK俱乐部因为治安问题,被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该俱乐部股东周某找何靖“打招呼”后,一周后俱乐部就得以重新开张。为答谢何靖的帮忙及日后继续获得关照,周某先后送给何靖人民币42万元、港币6万元。为了给这个实权人物送钱,周某也颇费心思,听说何靖女儿在香港工作,立即以此为由,送给何靖妻子港币20万元。何靖妻子将此事告知丈夫,何靖知道周某在拉拢讨好他,欣然收下这笔钱。
何靖还屡次出面为涉案人员说情,从而收受贿赂。梁某是广州市白云区一家物业有限公司的老板,其朋友钟某涉嫌窝藏罪,在何靖的周旋下,钟某一审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二审改判为三年。后钟某又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由于何靖“打招呼”,最后未作刑事处理。梁某的亲戚在家打麻将赌钱被公安机关抓获,梁某找何靖帮忙后,其亲戚未被治安处罚。梁某先后送给何靖人民币85万元、港币26万元、美金1万元,并通过何靖妻子送上人民币11万元的红包。
人事安排是何靖敛财的又一途径。他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下属多名公安民警在职级升迁、工作调动、岗位安排等方面提供关照,收受贿赂。广州市白云区某镇党委副书记王某某曾与何靖有隶属关系。何靖为其在职务晋升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1万元。
染指经济活动是何靖收黑钱的另一个重要来源。何靖利用职务便利,为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民警麦某坚在承包经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下属企业、投资入股企业、职级升迁及麦某坚亲属工作岗位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麦某坚以“利润分红”和“感谢费”等名义贿送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20万元、港币4万元。
案发后,何靖对受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退缴了全部赃款。他忏悔:“我心存贪念,在交往中慢慢放松了警惕,忘记了党纪国法,把不正常的当成了正常的,认为帮忙收钱是理所当然的”,“我只想着享受权力带给我的好处,忘记了党和人民给予我权力是让我服务人民的,放纵了自己,结果走向错误,走向犯罪。”
办案检察官宋易认为,领导干部手中有权,总会有人想尽各种方法用金钱交换他手中的权力。何靖的腐败,是权钱交易的又一个具体案例。何靖身居高位,却不能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而是放任自己和社会上的老板、大款交往,反腐倡廉的约束机制在他身上失灵了。“这再次启示我们,反腐败不能仅靠个人的道德修养,关键还是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机制,让再多的金钱也无法和权力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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