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23岁的臧某刑满释放半年就涉嫌冒充快递员伙同他人抢劫一名女子。近日,臧某在顺义法院受审,当庭翻供称自己不知道是抢劫。
臧某是顺义人,因殴打他人2011年2月被行政拘留7日;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1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2年7月12日刑满释放。
检方指控,臧某出狱后与朋友刘某、翟某经常在一起。2012年12月,刘某称他认识的白女士很有钱,也好骗,三人决定对白女士实施抢劫。今年2月5日,刘某将白女士的手机号给了臧某,臧某冒充快递员给白女士打电话,称有她的包裹,让她到顺义城区取。白女士到后,臧某将她骗至附近偏僻处,与刘某、翟某持刀进行威胁,抢走白女士挎包并将其打成轻微伤。
离开现场后,他们发现白女士包内有银行卡,上面写有密码,刘某遂从卡内取出12500元,三人将其中12000元均分并将剩余赃款挥霍。2月19日,臧某被抓,刘某和翟某则被另案处理。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臧某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臧某翻供称自己不知道是抢劫,“刘某说把被害人约出来吓唬一下,因为之前被害人借了他一万多,老是不还。”他还否认自己拿刀,称只用手打了白女士耳朵附近。
公诉人认为,臧某的说法与白女士证言等证据不符,其抢劫数额较大,且是累犯,应从重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7年半至8年。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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