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7月21日电(记者吴晓颖、叶建平)四川省21日对外发布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11个专项规划,从恢复重建城乡住房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给恢复重建绘制了详细的“发展蓝图”,力争在3年时间里实现灾区生产生活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
根据规划,在中央财政安排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460亿元基础上,四川省将设立100亿元省财政重建基金支持灾区重建。同时,四川将对地震极重灾区、重灾区采取对口帮扶方式,由德阳、绵阳、南充、攀枝花、自贡和泸州六个市对口援建芦山、雨城、天全、名山、荥经和宝兴六个县(区),援建期限为3年。
为加快灾区恢复重建,在国务院总体规划已确定2000多个项目的基础上,专项规划也确定了一批实施项目。例如,在住房重建上,专项规划提出:城镇重建住房以安居住房为主,采用划拨土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建设,受灾居民按成本价购(建)住房;灾区农村住房恢复重建标准应尊重受灾农村居民意愿,适应其经济条件和能力。
在提高灾区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方面,专项规划也做出系统安排,明确用3年时间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提升防灾能力和专业队伍应急处置水平,健全和完善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产业重建方面,规划着眼于增强灾区“造血”功能和受灾群众长远生计,明确了恢复重建地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重点和方向,提出要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灾区就业和稳定提供产业支撑,制定了“到2015年,灾区全部工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服务业、产业园区工业增加值超过震前水平”的发展目标。
作者:吴晓颖 叶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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