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李庭煊)与朋友聚餐后,吴某驾驶残疾人专用车回家途中坠桥身亡,经法医鉴定吴某系醉驾。吴某家人将与吴某一起聚餐的田某夫妇及陪酒的李某告上法庭,索赔13万元。近日,在密云法院调解下,吴某家人获赔一万元。
今年3月17日中午,腿部有残疾的吴某,在田某夫妇家吃饭并饮酒,同席的还有田某夫妇的朋友李某。饭后,吴某独自一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回家,当行驶至密云县一大桥时,其车辆前部与道路西侧标志牌碰撞后坠入桥下,吴某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89.6mg/100ml,属醉驾。
悲剧发生后,吴某家人认为,田某夫妇及李某明知吴某身体残疾且独自前来聚餐,仍劝其饮酒至醉酒状态,且未阻止吴某驾车回家。对吴某的死亡,三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起诉至法院,索赔近13万元。
在庭审时,田某夫妇辩称自己开始就不同意吴某喝酒,发现吴某将饮料换成酒后,又将吴某的车钥匙拿走,但最终吴某借上厕所之机私自驾车离开,是吴某不负责任的行为,才导致了惨祸的发生。李某则辩称事发之前根本不认识吴某,而且他还提前离席,对吴某的死亡他不负责任。
对于三被告的说法,吴某家人表示,见吴某醉酒田某夫妇若及时和他们联系,他们完全可以去接吴某回家,三被告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才导致意外发生。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吴某家人认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在吴某,而被告田某夫妇也为原告家中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田某夫妇赔偿吴某家人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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