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李天一当律师
律师薛振源的第一条微博写于2013年3月13日。6天后,这条无任何稀奇之处的微博下面却充满了网民愤怒的谩骂。
他是李天一的第2位辩护律师。
那一天,他受李某母亲梦鸽的委托,发表了一份律师声明。声明中规中矩,仅提到“李某”的未成年身份,希望媒体遵循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声明中用“李某”代替李天一,实为多此一举。自从2月底,五人轮奸案被公之于众始,其中的五人之一李天一,因其父亲李双江、母亲梦鸽的特殊身份,“某”字的遮掩早被揭开。
揭开身份后的李天一及其父母,在律师发表声明前的一个月内,早于司法审判,成为全民道德审判的罪人。大多数谩骂者的逻辑很朴素简单:一个轮奸犯,还有什么隐私可言?况且是有劳教前科的官二代,正好印证了“有地位有钱的家庭不一定比普通人有道德,甚至道德更败坏”——这是中国大多数人心理上奇异的平等观。
薛的这一声明,非但没有防民之口,反倒像是在火药桶里投了一个未熄灭的烟头,将他自己也拉进了这场混乱中。网友留言中“良心被狗吃了”、“给有钱人做狗”的骂声不绝于耳,一度,网友也对薛展开了人肉搜索,仿佛谁给李天一辩护,谁也将成为罪人。
3个半月后,剧情反转,薛振源辞去李天一辩护律师的消息被曝光。在一些报道中,“知情人士”透露薛请辞的原因是难以满足梦鸽的辩护要求。他忽然一下子又成为网民心中的英雄。他微博下的留言,也以6月27日为分水岭,从一边倒的谩骂转为赞颂——赞颂的焦点也是“有良心”和“良心发现”。
被拉进道德审判,仿佛成了李天一辩护律师们的宿命。
剖析我国司法程序,从警方侦查到检察院是否决定起诉,是案件进展的关键时刻。在警方侦查的4个月的关键时期内,李天一的辩护律师频繁更换,参与律师共4位——这对辩护本身非常不利。更换律师的原因都指向李某的母亲梦鸽。
“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家人非常痛苦的,会急病乱投医。”一位接近梦鸽的知情人士说。李某的辩护律师都是梦鸽的朋友们介绍的。在朋友们的支招下,不选择社会名声过大的大律师,低调的打官司,是李某家人的选择。
起初确实低调,以致于第一位律师袁诚惠从接手到请辞,都悄然来去,不为人所知。
袁诚惠请辞的原因也未公之于众。据知情人士推测,前两任律师的请辞原因是因为梦鸽的“艺术家”性格:情绪容易激动,不懂法律但因爱子心切总是想去干涉。同时,梦鸽非常容易信赖律师,即便请辞,前两任律师和她关系都没有闹僵。第二任律师请辞后,有媒体报道请辞原因“李天一他妈的要求太高”,一度成为网民笑柄。有人怀疑媒体信息是薛自己透露的,梦鸽却坚决不信,和薛律师之间依旧保持信赖关系。
7月初,李天一的2位新律师又被爆出。一位是62岁的经验丰富的老律师陈枢,一位是年轻的80后律师王冉。两位律师来自不同律所,是梦鸽托朋友分别委托。据知情人士透露,梦鸽认为2位律师的组合更保险。
随即,网民又展开了对这两位律师的人肉搜索,扒出王冉曾在受理李天一案件的海淀检察院工作8年的事实,并由此认为他的身份不仅在法律上不能为李辩护,而且还推测可能会有“暗箱操作”。事实上,王冉担任的职位仅为书记员,不是需要回避的检察官。况且,在法律界内部,律师们一致认为,“这案件大家已经关注到这种程度,暗箱操作的空间不会有”。
从低调到高调
在警方审查阶段,“低调”一度是辩护策略的一种——既然舆论倾向如此明显,那么说什么都将成为被攻击的靶子。第一任辩护律师袁诚惠的律师朋友因此称赞他职业操守好,认为高调的工作思路,对李某的辩护不利。
低调的辩护思路,也延续至第二任律师薛振源。以至到移送检察院前一段,人们的愤怒依然高涨,但兴趣逐渐在转移,一度从李天一转移到他的四个同伙上。
但7月10日凌晨,王冉和陈枢通过新浪微博发出的声明,“媒体有义务保护老艺术家”的言论。本来热度逐渐降低的新闻, 再掀高潮。
在检察系统做过8年书记员的年轻人王冉,和老律师陈枢,生活习惯颇为相似。他们都习惯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平时不是看材料就是参加庭审,不经常上网,更少和媒体打交道。他们在接手李天一一案前,也从媒体上看到过相关报道,陈枢对记者说:“这个案子媒体炒的热,但又不是卷宗材料,那时没仔细看。”
接手案件之后,看了卷宗,他们觉得“媒体对李天一一家人的攻击,实在有些过分”,陈枢说,如果李家的势力真的到左右案件结果的程度,都不会如此狼狈。在这种感受的基础上,他提出了“要媒体保护老艺术家”——这恰恰以为着他们并不了解大众的心理,这种诉求,没有走向他们期望的方向。
王冉在发完声明内容后,就睡觉了。一觉醒来,他发现世界变的不一样:自己微博的粉丝涨了十几万,他的微博成了十几万人吐唾沫的垃圾场;现实中他很久没联系的亲戚朋友们,也纷纷出现……
两人将对李天一进行“无罪辩护”的辩护思路同时被媒体报道,这简直像是将一枚炸弹投进人群。人们的愤怒让他们始料未及,很快,他们律所的网站被黑。一个网民扬言,若李被判无罪,他要炸北京市公安局。
陈枢的手机、座机均被愤怒的人们打爆,他不得已设置了拦截黑名单,陌生电话打过来,手机提示关机。即使眼不见,他也心烦,苦恼于律师连自己的权利也不能被保障。
见记者时是一个傍晚,陈枢进门时也戴着墨镜,递上一份厚厚的材料,对于口头的提问,他开始过度的自我保护,说的最多的就是四个字:“无可奉告”。
那份厚厚的材料里,关于李案的只有一句,不退出辩护。陈枢很文学化的写出了自己的感受:“从事律师行业三十年,应该是头上有血,身上有伤,心头有痛”。此外的内容是他近些年来,一直坚持无偿向弱势群体提供的法律援助,来回击网民对他“有钱人走狗”的指责。
他们反复强调,坚持无罪辩护的立足点在于证据本身,“事情的复杂性超过人们的想象”——但对于具体案情和证据,两人绝不透露。
与此相反,受害女性的辩护律师田参军更主动的面对媒体,有关受害人杨女士的报道也见诸报端,对其苦难的经历,则有大篇幅报道。弱者的出现,更加剧了舆论对李天一及其辩护律师的反感。
这个时候的舆论,已经“站队”,队列只有“是”和“非”,而人们难以中立的去分析一些逐渐浮出水面的疑点。
而此前,检方2次退回补充侦查,也显示出检察院对于公诉“轮奸”证据不足的印记,这一现象,被人们诠释为李家又进行“暗箱操作”。尽管,业内律师们大多认为,实际上此时进行暗箱操作,从有到无的推翻几乎不可能,但反倒舆论的挟持,或将罪名从轻到重——2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依然作出了移交法院的决定。
随后,有媒体报道杨女士是陪酒女,而此后一清华教授发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小的”言论,这个不仅法律专业人士不认同,连李天一的辩护律师都反对的观点,更是将舆论对李天一的反感,推倒了顶峰。
案中案?
按照司法程序,在如轮奸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会起诉至法院;一旦经过公安和检察院送至法院,则代表案件的进展则不可逆。
“如果最后无罪,那么警方和检察院都很难交代。”一位刑辩律师对李天一案件的结局并不乐观。
7月19日,曾代理过药家鑫案的律师兰和,在微博上留下了联系方式,并宣布他成为李家的法律顾问,处理媒体联络事务。
兰和的电话在其后的几天被媒体打爆。他向媒体提出了一个反转的结论,此案是非但不是强奸,而是一起卖淫嫖娼案——甚至之前舆论中的施暴者李天一反倒成了事后被勒索的受害人。
李天一辩护方从一味的低调,到引发舆论反弹的高调,转往了更为强势的高调。在一直关注李天一案的兰和看来,李家早该在舆论战上更积极一点。“因为有利于李天一的证据太过硬了。”兰和说道。
当天傍晚,兰和在接受记者面访时打开电脑,发现有媒体抛出了一些不利于受害人的证据:在受害女士未报案的2天内,酒店工作人员发给李双江要50万人民币的信息。在早期的报道中,酒店的工作人员也是李某将“醉醺醺的杨女士”拉走的目击证人。这些短信的爆出,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之前的舆论倾向。
此后,打通兰和电话的记者询问这些信息的真实性,他否认了这些证据是由李天一家人提供。同时,他对证据真实与否未做质评。
兰和认为,这些证据的抛出是有利于舆论扭转的。然而他的委托人梦鸽却不这么认为,受访期间,梦鸽的电话打进来,着急询问兰和这些信息的源头。她受两位辩护律师的影响,恍如惊弓之鸟,认为任何涉及案情的信息一出,就将对儿子不利。
另一位接近梦鸽的人士透露,她对于儿子李某被“提审”的消息爆出非常愤怒,“她现在的状态,已经分不清何种消息对案件的进展有何种影响了”。
这种高调的做法,会改变舆论的基调吗?
一个半月前请辞的薛振源律师,在7月20日那天,忽然更新了一条微博“ 这样的做法,只会让事情更糟!再斟酌一遍我当初的建议吧!三思而后行!!!”,这条微博,令人回味再三。
舆论局势更加混乱,兰和认为,这是案情本身的复杂所致,“此案是案中案”。
在复杂的舆论中,司法进程依然迅速,7月22日,此案进行庭前会议,在这个会议上做一些关键证据的筛选。
此后,案件将迎来一审开庭。舆论,司法、公关将如何角力,仍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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