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虎门原镇委副书记郑敏华昨日过堂,他数度泣不成声并称
昨日上午,东莞市虎门镇原镇委副书记郑敏华涉嫌受贿一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间他数度泣不成声,称是怕得罪上级才违心收受贿赂。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郑敏华涉嫌为东莞田氏化工有限公司(下称“田氏化工”)违规运作“三旧”改造项目,并从中收受其贿赂人民币40万、港币90万元。
■新快报记者 曾春花 通讯员 孙楠
郑敏华“落马”与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有关。去年10月,广东省纪委披露吴湛辉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贿赂、收受“红包”礼金及贵重物品被“双开”的消息,郑敏华的犯罪事实就发生在吴湛辉担任虎门镇镇委书记期间。
2009年12月16日,东莞市政府发布《“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按政策,田氏化工4.1775公顷的土地并不具备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条件。2010年,负责该项目运作的田氏化工总经理卢禹钧找到了吴湛辉的同乡兼老友刘巨浪,提出愿意花钱运作此事,并先后多次支付给刘巨浪共计人民币3032万多元和港币200万元。收受巨款后,刘巨浪找到吴湛辉请他帮忙,吴遂介绍当时分管“三旧”改造的镇委副书记郑敏华给刘巨浪认识。最终使得正常情况下无法在窗口办理“三旧”改造的田氏化工顺利通过镇政府审批上报,镇政府收益也从1.09亿元减少到8000多万元。
根据检方指控,2010年年底至2011年,时任虎门镇党委副书记的郑敏华,利用分管虎门镇“三旧”改造的职务之便,收受卢禹钧所送贿赂人民币40万、港币90万元,为田氏化工在“三旧”改造项目中的拆迁补偿合同变更上选择了对该企业更有利的条件。
郑敏华在庭上说,吴湛辉担任虎门镇镇委书记后,多次对自己的工作表现出不满并横加指责,因此感觉压力很大。为此,他曾两次申请到韶关挂职扶贫,但最终都未获批准。当吴湛辉将刘巨浪介绍给他认识,刘巨浪和卢禹钧又给他送钱的时候,自己内心非常纠结。“收了违反党纪法规,不收又怕引起吴湛辉的猜忌和为难。”
“作为吴湛辉的下属,这种情况下郑敏华是迫于压力,怕得罪领导,对贿赂的款项,只能违心地收。”郑敏华的辩护律师辩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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