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9日讯 记者万静今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公布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应当予以配合;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用户出示的证件进行查验,并如实登记证件类别以及证件上所记载的姓名(名称)、号码、住址信息;有关身份信息和材料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期间及终止提供服务后两年内应当留存;用户拒绝提供身份信息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
为了保证电信管理机构及时发现和处理严重侵害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行为,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规定明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发生泄露、毁损、丢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向相关电信管理机构报告;电信管理机构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可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暂停有关行为,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执行。
规定明确,用户以冒用、伪造、变造的证件办理入网手续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其提供服务,并由相关部门依照居民身份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处理。
若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会不会影响到正常使用电话服务?针对用户的疑虑,工信部政法司巡视员李国斌说,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通过电话、短信息或者公告等形式告知用户并采取便利措施,为规定施行前尚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信息不全的电话用户补办登记手续。同时,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补办登记手续,也不得擅自加重用户的责任。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并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电话服务。
据李国斌介绍,近年来,我国电信业持续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底,全国电话用户达到13.9亿户。与此同时,利用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的电话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发送垃圾短信息、散布有害信息、实施诈骗等问题突出,影响了用户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秩序,甚至威胁国家安全。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从法律上明确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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