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李颖津介绍,政府投资计划下达与部门基本建设预算编制不同步。多年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采取年中分批下达方式,市财政局无法在年初将预算批复到市级部门,多在执行中予以追加。审计局在检查各部门决算时发现,部门预算的结余较大。有24个部门预算结余占部门预算总额比重连续3年超过10%。截至2012年底,有31.3亿元部门基本建设预算未使用。
审计发现,有24个部门461个年初批复的项目当年未执行,涉及预算资金6.1亿元。市财政局在第4季度审核部门追加预算需求时,没有统筹考虑调整年度初预算存量,直接通过追加预算的方式安排了8亿元,截至2012年底,形成预算结余7.5亿元。审计发现,一些资金统筹和管理不规范,有4个区县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1亿元。2个区县保障房租金收入222.2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区县滞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192.9万元。有57个项目未完全取得规划、建设、施工等“四证”。5个项目未实行施工、监理招标。4个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
(责编:李楠楠、田兴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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