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7月25日电(吴燕婷 廖婷婷)深圳中院25日上午对广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何靖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何靖在先后担任花都市公安局局长、增城市公安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局长和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本人单独及伙同其妻子黄某虹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
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介绍,何靖收受的贿赂大量来自休闲娱乐行业的老板。由于何靖分管治安,许多特种行业的老板争相与其“拉关系”“求关照”。另外,何靖还通过屡次出面为涉案人员说情、人事安排、染指经济活动等方式进行敛财。
被告人何靖当庭表示认罪,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何靖有自首情节,归案后委托其家属已将涉案款项全部退缴,认罪态度好,真诚悔罪,希望法庭对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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