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7月27日电(记者沈汝发)应当公示的收费内容不公开、不公示、不透明,暗箱操作的,缴费者有权拒绝缴费,并可拨打“12358”举报电话,向价格部门投诉举报。这是福建省物价局等部门进一步推进收费公示制,实行“阳光收费”采取的一项措施。
据福建省物价局副局长赖文达介绍,全省普遍存在收费单位亮证收费和收费公示意识不强,收费透明度不高,收费公示不规范,公示的内容不完整,对国家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未予公示,未公示“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少数收费单位未制作收费公示牌的问题。
福建省物价局要求,要进一步扩大公示覆盖面,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提高公示的时效性、准确性,健全收费管理制约、监督机制,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根据规定,收费公示的种类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明码标价。公示内容包括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量单位、政策依据、收费单位监督电话、价格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
作者:沈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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