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图
“教练说考试前先要上路当一回协管员,否则考过了也不能拿驾照。”珠海刘先生称,他按照规定只需要通过最后一科安全文明驾驶理论考试就可以获取驾照,但驾校却要求学员必须先上路当一回协管员,否则无法拿到驾照。(7月28日《羊城晚报》)
赞成
是个好主意理应推广
对于珠海市交警部门这一做法,作为一名驾驶员,笔者举双手赞成。拿驾照前先上路当回协管员有百利而无一害,应该在全国各地进行推广。
首先,是一堂生动的理论实践课。众所周知,现在很多市民纯粹是为了考试而考试,学员在考试之前学过的理论知识只是用来应付考试的,仅仅是停留在理论上的,而没有在实践中应用过。学员通过当协管员这项体验活动,在指导他人遵守交通规则的同时,也可以加强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这样,理论加实践才能收到最佳的效果。
其次,还是一堂“车德”课。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司机乱抢道、挤占车道、堵车时乱按喇叭等不道德的行为,甚至还有对交警的管理出言不逊的。如今,让他们当回交警协管员体验一下,他们首先能感受到的是交警工作的不易,同时也看到那些无“车德”司机的不良行为是多么的令人厌恶。这样,他们在今后的开车过程中就能及时反省自己的行为,做到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再者,更是一堂安全警示课。上街当协管员,他们定能查到各种违章行为开快车、酒后驾驶、闯红灯等,有时还能遇到交通事故。通过执勤,他们能亲身体会到违规开车的危害,见证了违规开车及交通事故后,他们必然就知道了开快车、酒后驾驶、闯红灯的危害,从而增强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这种体验活动的警示效果远比那些简单的说教管用。这既保护了行人的生命安全,也保护了驾驶员自己。
张成浩
弥补新手的实践不足
事实上,“考驾照须先当协管”的做法并非珠海首创,早在两年前,黑龙江哈尔滨市、江西新余市、福建漳州市以及江苏太仓、无锡等地都开展了类似的交通体验活动,尽管在实行过程中亦不乏质疑,但回过头来看,诸多考生表示“在没正式上路学习前,对车和交规的认识是理论上的,实地参与交通疏导后,对交规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已然占据主流,这彰显了“考驾照先当协管”这一创新之举重要的现实意义。
尽管有律师称目前的法律并未规定必须要参与一次文明交通劝导服务,才能申领驾驶证。然而,目前的考试规则也并未明确说不允许“考驾照先当协管”,再说,“考驾照先当协管”针对的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当协管员的时间仅为1.5小时,于公于私,都可以说是一件好事。
熟悉中国驾照考试流程者都知道,考试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即先考交通理论知识,然后驾校弄辆车给你实践一下,如果这两个步骤你都按照规定要求通过了,则可颁发驾照。很明显,传统考驾照流程中的“实践”并不能被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实践,这不仅是因为考生驾车上路时有教练指导,更因为考试路线的局限性远没有独自在茫茫车流中驾车复杂。“考驾照先当协管”则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考试设置中的实践不足,它不仅可以让考生在街头的亲身体验中,学习成熟车手是如何开车的,还有利于考生在劝导过程中将理论知识内化于心,通过躬行体会到纸上得来终觉浅。
此外,“考驾照先当协管”可让考生学会换位思考。在百度输入“殴打交通协管员”字样,网页高达20多万条;不得不说,时下很多已经拿到驾照者都很会开车,也都懂得交通理论知识,但却因为一些原因“说一套做一套”,进而在一些可以钻监控技术漏洞的地方违规开车,一旦交通协管员上前劝说则十分恼怒。如果大家都在考驾照前先当协管,未来开车上路时一旦碰到协管员,很容易泛起“我也当过协管”的念头,进而更加尊重协管员、遵守交通秩序。
邓昌发
反对
“出发点好”也不能违法
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没有法律依据。
一方面,对于公民申领驾照的条件,从来没有所谓当协管员的规定。
另一方面,向公民颁发驾驶证,是国家向公民所做的行政许可。一个交警队根本无权设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全国一些警方提出这个问题,其最大的理由就是“动机是好的”,这个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请问,一个公民,不经培训,就能直接到公路上执法吗?在公路上看着交警执法两个小时,就能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吗?平时不是天天都看到公路上的行人和执法,那交通安全意识不是早就够强了?所以,两个小时的协管员究竟能干什么,究竟有什么作用,其实都是一笔糊涂账,是凭权力和感觉决策的典型。
至于所谓“自愿参加”,更是中国特色的谎言,这种自愿是以强大的权力做后盾,其实是以拿不到驾照进行“威胁”的。只不过自知理亏,在曝光后才改口“自愿”,在实际操作中都会变成强迫的。
依法行政应该是权力最基本的品质,自以为“出发点是好的”,就可以超越法律的规定,这样的权力非人民之福。我们说“把权力关进笼子”,其实就是关进法律的笼子,而这里的“权力”,也包括那些自以为“出发点是好的”权力。珠海的做法固然需要叫停,如果全国这样做的地方很多,公安部就应该下令纠正除非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上增加这一条,这起码是需要全国人大才能决定的了。
殷国安
高温天谁会自愿当协管
虽然珠海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并非是强制学员上路当协管员,只是一次交通体验活动,属于自愿参加。“参加了该活动的学员,可以优先安排参加考试。”但驾校教练的说法却与之完全相反:所有珠海的驾校学员都要上路当协管员,每个人要工作1.5小时,还要穿上协管员的衣服。而且学员当协管的时间安排在7月29日和8月2日两天,均是上班时间。
如果只是自愿报名,驾校为何会要求学员必须上路当一回协管员,甚至直接就给他们报了名?参加了该活动的学员,可以优先安排参加考试,那没参加的,考试是不是就会无限期拖后?显然珠海市交警部门是把强迫学员当协管员的责任推到了驾校头上。如果真是自愿参加,为什么不安排在双休日而非得安排在工作日?多为上班族的学员们会为了参加这样的交通体验活动,冒着被扣工资的风险请假吗?这样的高温天气,能有几个自愿报名上路挨晒的?难怪驾校只能强制学员上路当协管员了,否则怎么完成交警部门交给的任务?
交通体验活动有多种方式,不一定要当协管员。在高温天,顶着烈日站在马路上,万一中暑造成伤亡,该由谁来承担责任?驾校学员没接受过交通协管员的上岗培训,不仅很容易与违章者吵架引发冲突,在马路上执勤时发生交通意外的风险也相当高。交警部门如果觉得缺少交通协管员维持秩序,乱穿马路和闯红灯的不文明行为会增多,那就应该向上级申请更多拨款,聘请交通协管员在路口执勤,而不是把驾校学员当成免费劳力,随意指使。
申请驾驶证前必须上路当一回协管员,应该尽快取消而不是变成行业潜规则。于法无据的规定,不仅容易遭到驾校学员的抵制,也有损交警部门形象。
如果交警部门觉得驾校学员当一回协管员有助于其今后的文明驾驶,最好还是让他们自愿报名,别强迫。提高驾校教育质量、增加考试的实用性,避免培养出更多“马路杀手”,才是交警部门更应该做的事。乱收费、乱抓丁,只会影响驾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也分散了学员的精力与注意力,不利于他们集中精神学好驾驶。
杨国栋
三言两语
这是什么垃圾条例约束?
和进
第一次参加交通协管员活动却被别人误会是为了考驾照。那叫一个尴尬啊。
郁发全
可以考虑适当延长这个时间,比如十小时。
吴江其
看着路边的交警协管员,真庆幸早几年考的驾照。
张家
说白了就是马路吸尘器而已。
冷山衫
非常有必要。
郭威
学员去了执勤,人家协管员叔叔干吗去啊?
莫少本
杭州街头很多业余协管员的,难道是为了考驾照?
赵孟庆
夏天考驾照更苦了。
程小青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