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查扣的“山寨”车左车与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专用运输车右车对比。 甘勇 摄
图为被查扣的报废或不合格液化气罐,气体已被专业人员排放。 甘勇 摄
中新网贺州7月29日电(甘勇 莫建平 杨陈)在金钱利益驱使下,两名男子非法将液化气装入150个“问题”液化气罐中,企图用仿冒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专用车运输并销售。7月29日,广西贺州市警方通报,李某愧、谢某红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被行政拘留。
6月29日23时许,贺州市平桂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得到辖区望高派出所反馈称,半小时后将会有一辆车牌为桂J181010厢型货车,偷运液化气经过贺州市望高镇收费站。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贺州市望高镇国道207线与323线一交叉路口设卡巡查,并成功拦截该车辆。
经检查,该车除与易燃易爆危险品专用车系同一品牌车外,车头、车厢、车尾均未悬挂危险品警示标志,且未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证。此外,其车上的150罐液化气瓶大都锈迹斑斑。
随后,警方将车上的两名男子传唤到案,依法扣押了已充满液化气的150罐气瓶。经审查,涉案人分别系湖南娄底人谢某红、贺州昭平人谢某红。
据嫌疑人交待,车是模仿专用车的样子改装而成,不具备防爆作用,因此根本无法获得公安部门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证”。在金钱利益驱使下,他们回收报废或不合格的液化气罐,将其运到湖南江华县某地,以每罐95元的价格充装液化气。之后用“山寨版”运输车将气罐运回贺州,以120元销往城区及周边的大排档、市民手中。运输一车(150罐)可获利3750元。
7月28日,贺州市质检部门向警方出示了该批扣押的液化气罐均属报废或不合格产品的鉴定,警方遂以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对李某愧、谢某红作出行政拘留13日的治安处罚。
警方表示,民众在选择代充液化气点时应注意检查其是否正规,留心液化气罐的使用年限(一般4年需年检一次),切莫因贪图便宜去买报废或不合格产品,避免造成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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