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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早上,拆迁户被强制带离后,两台挖机在她家楼下继续拆房子。 南都记者 张明术 摄
今年5月6日的佛山禅城区澜石改造片区拆迁惊魂事件,又有新进展。拆迁户李女士将禅城区政府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强拆违法。昨日下午3时,佛山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误砸”后变成危楼遭强拆
李女士家住该片区内银苑商住城。今年5月6日相邻的8号楼承重墙被钩机破拆,并整体倒塌,砸在了李女士所处的10号楼。该事件后被官方定性为“误砸”,10号楼经鉴定为危楼,也于5月23日遭强拆,李女士则因阻挠现场清理而被行政拘留5日。
不过,李女士迄今仍未与拆迁方达成协议。针对澜石改造片区的拆迁,该案是首宗直接以禅城区政府为被告的民告官案件。昨日的开庭,吸引了二三十位拆迁户前来旁听,此前这些拆迁户也陆续提起数十宗以相关职能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但都未获法院支持。
区政府否认强拆由政府所为
被告禅城区政府在答辩中,坚持认为该强拆行为并非区政府作出。
李女士提供了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5月23日强拆发生时,是由澜石片区改造指挥部相关负责人李浩民指挥实施,而根据此前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该指挥部是作为区政府组建的临时机构,李浩民作为区委区政府办副科职干部出任副总指挥,因此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组建该机构的区政府才是被告。
禅城区政府的代理人称,该项目的拆迁单位是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09年12月30日,佛山市住建局依法向其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李女士名下的两套房属于上述《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
原告要求将多部门列为被告
“误砸”事件发生后,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要追究相关拆屋公司的责任,且对房屋造成的损害也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围绕“误拆”的追责,李女士将只能以拆迁公司为被告。
但李女士认为,最重要的是5月23日在房屋被鉴定为危楼之后的那次强拆。在被告代理人禅城区政府否认其是拆迁行为实施方后,李女士的代理律师当庭递交了申请,要求同时将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包括区国土、司法、监察局,及石湾财政局、宣教文体局等列为共同被告。对此申请,法院当庭未予裁定。
南都记者邵铭 实习生 杨宇菲 蒙亚格
作者:张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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