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计划在环境敏感区域建燃煤电厂的事碰到了“硬钉子”。
近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在回复深圳市43名人大代表《关于撤销深圳能源滨海电厂项目的建议》中明确表示,反对在大鹏半岛坝光片区建设燃煤电厂。
这是自深圳民间响起反对呼声以来,首次有深圳市政府部门对该项目表示明确反对意见。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在回复中详细列举了反对该项目建设的理由,其中包括建设燃煤电厂不符合节能减排形势要求,与深圳颁布实施的《大鹏半岛保护与发展管理规定》要求不符等,并表示该项目采用燃煤机组,建成后将会对大鹏半岛的生态环境带来不可逆转的影响。
对于项目方认为的,建燃煤电场是为了补深圳用电缺口的意见。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也有回应:深圳市是西部缺电,但该项目位于深圳东部。如果滨海电厂建成并向西部输电,将挤占清洁能源岭澳核电三期电力输送通道,这种情况下,滨海电厂并不能达到服务深圳的目的。
此外,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还引用《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原则上不在珠江三角洲新建燃煤、煤油电厂”的要求,表明深圳不宜在任何地方新建燃煤电厂。
在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表达反对意见的同时,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也给出了回复意见,但并未明确表态。人居环境委的回复表示,由于该项目目前仍处于前期阶段,将积极跟进、了解项目建设规划进展情况,并将公众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在环评过程中进行充分论证,及时公开环评影响等信息。
不过,作为上述人大代表联名建议的主办单位,深圳市发改委目前尚未回复代表建议。
一位参与上述提案的人大代表对记者表示,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的回复论证详细,不过人大代表的建议要发挥作用,还要看主办单位深圳市发改委是何态度。
记者就此致函深圳市发改委,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应。
深圳滨海燃煤电厂项目隶属于深圳能源集团,拟建成总装机量2×100万千瓦的燃煤火力发电厂。今年3月18日,该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可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该消息经广东省政协委员彭伊娜等证实后,引起了极大关注。
究其原因,是该项目的选址戳中了深圳市民的敏感点。
深圳能源滨海电厂项目于2006年6月便正式启动筹建工作,原本是作为深圳精细化工园的配套电厂项目。后深圳精细化工园因选址大鹏半岛坝光片区,因与该区域的产业定位和环保要求不符而下马,但滨海电厂项目却保留了下来。
为平息民众疑虑,深圳市发改委曾在5月21日,通过其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表示国家能源局对滨海电厂的批复只是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并非批准同意该项目的最终选址及开工建设,要求建设方“未经国家核准,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不过,接手滨海电厂项目的深圳能源集团,决意继续推进项目。在该公司近期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公司负责人明确表示项目要加快建设,不过会做好沟通,“让社会了解燃煤也是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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