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日电 美国《侨报》7月31日刊文指出,美国士兵曼宁泄露军事机密无疑是触犯美国法律的,但却不能说是反美国本身,所以他的“通敌罪”不成立。当美国政府以叛国的名义审判他们时,也要自我拷问,为何自身的作为遭到了这些精英以命运为代价的反抗?
文章摘编如下;
美国曼宁案是美国史上最大的军事泄密案。从2009年到2010年5月被捕为止,身为美军一等兵的曼宁(Bradley Manning)在伊拉克担任情报分析员时,把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的大批机密发送给维基解密网站。军事法庭裁决,曼宁盗窃、叛国、电脑犯罪等20项罪名成立。
但这起最大的军事泄密案,如同斯诺登案,也引起了最大的争议。曼宁是美国的叛徒,还是美国的英雄?曼宁支持者认为,曼宁是美国政府不当行为的检举人,甚至提名他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他的辩护律师说,曼宁是一个发出警讯的“吹哨者”,希望公众了解美军在伊拉克的不法行为。如曼宁泄露了美军直升机在袭击巴格达时,打死了包括两名路透社雇员在内的平民的录像。
曼宁反美国政府是无疑的,触犯刑律也是无疑的,连他自己也承认。但他是否反美国本身?从法律角度,观察人士认为,检察官没能拿出证据,显示曼宁给美国国家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害,如威胁到美军的安全,更不能证明他通敌。因此,最重要罪名“通敌罪”不成立,曼宁逃过一死。从道义角度,奥巴马政府起诉曼宁,但实质上曼宁反对的是美国总统奥巴马本人也反对的伊拉克战争。
从曼宁到斯诺登案,当美国政府以叛国的名义审判他们时,也要自我拷问,为何自身的作为遭到了这些精英以命运为代价的反抗?(萧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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