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律师盯上信访老人
一封指派函露出狐狸尾巴【检察官说法】
本报讯(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秦健)近日,家住青山区的肖水仙(化名)婆婆收到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这位因一起房子买卖纠纷而遭到诈骗的老人,收到救助金后,向青山检察院表达谢意。检察官告诉肖婆婆,那个骗了她23万元钱的假律师被判了8年有期徒刑。
4年前,肖婆婆与人打官司败诉不服,到省高院信访中心申诉,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中心,她结识了刘再祥(化名)。当刘再祥得知肖婆婆为一个房屋买卖合同打了10年官司时,当即告诉肖婆婆,他是律师,能够为她代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此后,从当年5月到次年10月,刘再祥以“诉讼代理费”等名义,先后从肖婆婆手上骗得23万余元。在此期间,肖婆婆还将自己妯娌谭某儿子的离婚案,介绍给刘再祥代理。用同样的手段,刘再祥在2010年9月至10月,先后骗取谭某某2.8万元。
2010年11月8日,肖婆婆与谭某一起去找刘再祥时,却再也找不到他了。通过派出所,他们得知刘再祥因涉嫌诈骗已被刑拘了。
2011年1月19日,青山检察院控诉刘再祥(化名)诈骗案。
一封指派函露出狐狸尾巴
刘再祥不承认自己冒用律师身份,他说,他是一名法律工作者,以个人名义为肖婆婆代理民事申诉案件,23万元钱是肖婆婆自愿给付的诉讼代理费,不存在诈骗。
检察官了解到,肖婆婆在第一次见到刘再祥时,曾无意看到刘再祥的“律师证”。在肖婆婆提供的收条中,虽证明刘再祥收钱,却无法证明其冒用律师身份骗钱。
按照法定程序,主诉检察官启动了第一次退查,要求公安机关到省高院收集刘再祥的申诉材料。检察官在一份“湖北华明维权事务所”的指派函中,看到刘再祥名字背后赫然写着“律师”二字。
而通过调查,刘再祥根本没有律师资格,湖北华明维权事务所也不存在,那份指派函纯属伪造。加上本案其他被害人的佐证,检察官认定他对肖婆婆收取“律师费”确属诈骗行为,一审刘再祥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检察官说法】
目前,法律服务市场上有很多冒牌律师,区分真假律师的关键,要看是否有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职业资格证。为了防止上当受骗,建议在聘请律师时查验其执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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