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封名为《长沙银行女领导与男下属通奸并大肆贪污》的举报帖出现在天涯论坛。举报称,长沙银行零售业务部经理袁某通过虚开或多开发票等方式贪污公款,仅在2012年1月,贪污公款高达45.9万等诸多问题。
网帖还称,袁某在原任职的长沙银行金融市场部担任经理期间,利用手中职权,以虚开或多开发票、私设小金库等方式为己谋私,贪污公款。
7月31日下午,长沙银行负责宣传工作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胡某向《法制周报》记者表示,此次网络举报帖,银行方面也已经知悉。目前已经上报到了湖南省银监局、网管办等相关部门,“被举报的当事人袁某已经以侵犯个人名誉权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
举报:女经理房多车多
题为《长沙银行女领导与男下属通奸并大肆贪污》的帖子7月23日首次出现在天涯论坛。
网帖称,长沙银行原金融市场部经理现零售业务部经理袁某,担任金融市场部经理10多年间,最保守估计其贪污总数至少在3000万以上。
“袁某仅在2012年12月到2013年1月短短一个月左右时间,就贪污了45.9万!”为了佐证袁某的贪污,发帖人罗列了两个方面的证据。一方面是袁某与其收入不符的4套房产、出资购买的3台豪车。
另外,网帖还罗列了袁某在担任金融市场部经理期间,大肆虚开或多开各种大、中、小额发票报账;私设小金库等诸多问题。
“发票金额为实,但实际用途为其私人购买邮票,黄金、收藏品、投资品、奢侈品,以办公用品名义公费报销。”网帖里列出了一连串的“日期、发票号、用途、金额”情况,比如:2012.1.1802281993办公用品8600元购买艺术品自己收藏,开票为单位长沙红石某公司等等。
最后,该帖子罗列了总金额为459583元发票,并标注了日期、发票号、用途、金额、备注等信息。
调查:银行确有其人
23日,记者网络短信联系发帖人“蕙质玉心”,未收到回复。
25日上午,记者在天涯社区搜索该帖发现“帖子不存在或被隐藏”。
记者打开长沙银行官方网站“长沙银行概况”下方的“组织结构”,找到了举报所称的机构“金融市场部”和“零售业务部”。
记者从长沙银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网帖反映的袁某所处的工作岗位变动情况属实。而对于袁某为人,该工作人员称不便评价。
该工作人员表示,网帖一事引起了长沙银行相关负责人的重视,已对网帖内容展开调查。
银行:当事人已报案
7月31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芙蓉中路的长沙银行总部。
长沙银行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胡某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表示,根据领导的决定,袁某一事不接受媒体采访。
同时,胡某表示,可以在有限范围内跟记者沟通。 胡某称,长沙银行内部有一个舆情监控机制,对于网上出现的用户投诉、举报等内容都会及时进行处理,重要情况还会向上级报告。
“针对此次网络举报帖,银行方面也已经知道,目前已经上报到了省银监局、网管办等相关部门。”胡某还介绍,被举报的当事人袁某已经以侵犯个人名誉权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
而对于记者提出的长沙银行自身纪检部门是否已经介入调查等问题,胡某则表示无法回答,希望记者去采访银行的上级主管部门。
湘潭大学兼职教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陈平凡指出,如果公民认为银行高管有违法行为,可以向银监局投诉,投诉的形式一般分书面投诉和口头投诉两种。如果想要得到结果,建议最好以书面形式实名投诉,因为匿名举报是可以不回复或是不处理的。
同时,陈平凡认为,这次在网络出现的举报长沙银行经理的帖文,虽然是以匿名的方式举报,但是确实是指名道姓,也列出了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如果情况属实,该行为严重损害了长沙银行和广大储户的利益,作为湖南首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应该严格自查,如果该经理被诬陷,理应追究发帖人的相关责任,如果情况属实,就更应该对责任人进行制裁,给公众一个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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