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5日,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应询向记者表示,中国与东盟各国已同意在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框架下探讨推进“南海行为准则”进程,以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中方对制定“准则”一直持积极、开放态度,同时注意到最近各方对如何推进“准则”进程有多种议论,中方的看法是:
一要有合理预期。一些国家提出“速成论”,希望一天就谈成“准则”,这既不现实,也不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准则”涉及多方利益,其制定需要一个细致复杂的协调过程。
二要协商一致。推进“准则”应参考制定《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经验,寻求最广泛共识,照顾各方舒适度。不应把个别或几个国家的意志强加给其他国家,强扭的瓜不甜。
三要排除干扰。中国与东盟国家以往曾几度探讨过“准则”,但因受到干扰而中止。各方应多做有利于推进“准则”进程的事,为此创造必要的条件与环境,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
四要循序渐进。制定“准则”是《宣言》中的规定,“准则”不能取代《宣言》,更不能撇开《宣言》另搞一套。当务之急是继续落实好《宣言》,尤其是积极推进海上合作。在此过程中,协商确定制定“准则”的路线图,一步一步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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