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6日电(记者 田兴春)劳动报社刊文称姚晨微博明码标价,被姚晨告上法庭。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劳动报不服,提起上诉。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上诉案。
今年3月20日,劳动报社在其出版的《劳动报》第16版刊发题为《微博“明码标价”产业链浮出水面》的文章,其中提到:“某卫视宣传总监告诉记者,很多电视节目的宣传"都走名人微博的捷径",是一件"明码标价"的事情,"像冯某、姚晨这样千万级粉丝的大咖(大明星),单独发一条软文价格为2万元,转发一条几千元"。”上述文章同时存在网络版。
姚晨诉至一审法院称,劳动报社记者未经调查核实,在涉案报道中以第三方名义捏造虚假内容,发布不实言论。前述报道已被各大新闻媒体广泛转载,给自己的名誉和社会形象造成严重侵害,自己先后通过经纪公司和代理律师向劳动报社发函要求其停止侵害及赔礼道歉,但劳动报社一直予以拒绝,故请求判令劳动报社立即停止侵权,删除侵权报道的网络版及所有
作者:田兴春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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