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7日电(唐嘉艺)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十堰市委员会网消息,8月6日,十堰市政协四届十五次常委会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因年龄原因,政协十堰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协商决定,同意接受秦鸿毓同志辞去政协十堰市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同意接受梁正忠同志辞去政协十堰市第四届委员会秘书长职务,并报政协十堰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同时,会议决定王一平、杨宝昌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十堰市第四届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李建平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十堰市第四届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潘彦文同志任政协十堰市第四届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刘波同志任政协十堰市第四届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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