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国武术之乡工作会议上,总局武管中心社会部主任张玉萍通报了最新的对武术之乡检查验收工作的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实施《全国武术之乡管理(试行)办法》与参会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
据介绍,2012年,总局武管中心专门组成工作组开展了对全国武术之乡的复查工作,通过对各家上报材料的评审、重点单位的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自1992年以来涉及全国25个省(市、区)的91个武术之乡进行了综合评定。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工作组深切感受到,争创武术之乡已成为地方政府打造特色文化和品牌、促进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影响的重要工作之一。尤其在《全国武术之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下发实施以来,武术之乡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同时也积极促进了创建武术之乡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地方政府和体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多地努力打造当地武术文化品牌,主动申报评选“全国武术之乡”。
今年6月下旬,武管中心开展了对新申报全国武术之乡的5家单位吉林省四平市、江苏省徐州市、贵州省清镇市、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以及河南省社旗县的评审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通过召开情况报告会和实地考察场馆设施及武术全民健身状况,根据《管理办法》和武术之乡评审标准逐条验收,认真细致完成了各项工作,7月初完成了验收工作总结报告。据了解,新申报的5家单位总体情况良好,各具特色,各有千秋。中心将根据验收组的验收工作报告和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研究,最后的结果将于本年度发布,并将在全国武协主席秘书长会议上进行授牌。
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工作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单位对《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的学习把握不准,认识不到位,上报材料中没有针对各项要求反映出本地的实施情况和发展水平。有的单位在上报材料中写了很多无关的内容,但重要的信息却没有。在检察验收时,还发现一些做得不错的实际工作也没有在材料中体现出来。此外,一些地方具体的数据不实,有虚报和夸大的成分。还有些地方特色传统拳种的传承体系不清楚,不够翔实,有传说和演绎成分,而宣传工作则是普遍欠缺。
根据2012年度全国武术之乡评审的结果,全国有9个优秀级武术之乡,分别是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四川省峨眉山市、安徽省亳州市、河北省永年县、河北省沧州市、河南省温县、河南省登封市、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重庆市渝北区。有29个良好级武术之乡,分别为上海市虹口区、山东省菏泽郓城、山东莱州、山西太古、云南省个旧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四川省江油市、四川省宣汉县、辽宁建昌、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吉林省桦甸市、安徽省砀山县、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江苏省太仓市、河北省大名县、河北省峰峰矿区、河北省深州市、河南省淮阳县、重庆市江津区、重庆市奉节县、浙江省义乌市、浙江省黄岩市、湖北省丹江口市、湖北省黄梅县、黑龙江省肇源县、福建省连城县、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福建省鲤城县。
此外,35个武术之乡达到合格级,16个不合格,还有2个被取消武术之乡“称号”。
(蒋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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