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民政局首次发布本市民间组织收留孤儿的排查结果,目前共有30多家慈善组织共收养700多名孤残儿童。排查还显示,多家慈善组织收留孤儿的设施设备存安全隐患。市民政局表示,北京计划制定民间慈善组织收留孤儿的地方性标准,涉及准入、管理、设施设备建设等,并针对这些慈善组织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及规范政策。
摸底
民间组织收养700余名孤儿
今年1月的河南兰考火灾,导致爱心人士袁厉害收养的7名孤儿丧生。民政部为此要求排查全国民间组织或个人收养孤儿的情况。
昨天,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绍纯介绍,市民政局对全市民间收留孤儿情况进行的排查显示,本市约有30家民间组织共收留孤残儿童大约有700多名,这些社会组织为孩子们提供的服务包括生活抚育、教育、医疗等。
据介绍,这些孤儿的组成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来自外省市的困难家庭或孤儿家庭,通过社会慈善组织送到北京;第二类是外省市的儿童福利机构通过与慈善组织签订协议,送到北京来抚养;第三类是父母存在无法抚养的问题,如父母重残或失踪等。
李绍纯表示,民政部规定,收留弃婴和孤儿的民间组织,可作为民间儿童福利机构,但北京组织收留的孤残儿童又是混合型的,有弃婴,也有部分有父母、属于困境家庭的儿童,“但从现在的条件来看,北京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办儿童福利机构。北京民政局因此将它们界定为民间慈善组织。”
管理
部分组织不在政府视线内
李绍纯说,上述这些民间慈善组织收留孤儿的慈善行为,是应该肯定的,“他们的工作是政府工作的很好补充,只要是符合规定的,民政部门都会给予支持。”
不过,排查中也发现,大部分收留孤儿的民间慈善组织,由于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或是登记为企业等,因而不在政府的视线范围内,其收养孤残儿童的设施设备等也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
针对这些隐患,民政部门已通过街道乡镇、村居委会以及当地派出所实行安全监管,对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将孤残儿童的流动情况纳入监管范围。
李绍纯介绍,一般来说,凡是外省市的孤残儿童原则上都是在当地由当地政府解决孩子的生活、教育等问题,不过,这些民间组织收留确有就医就学需求的孤残儿童,是可以理解的。
他表示,民政部门正计划在分类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民间慈善组织收留孤儿的地方性标准,在准入、管理、设施设备建设等方面予以明确,同时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及规范政策,以确保民间慈善组织收留孤儿的正规化,并将其纳入到正规的政府合作及监管范围内,保证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展望
孤儿福利保障范围将拓展
据了解,6月底,民政部发布通知称,将在江苏省昆山市等4地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试点,儿童群体将按照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普通儿童4个层次,分成不同类型,并依类型按不同标准予以福利保障。
李绍纯介绍,孤儿包括儿童福利机构的孤儿和散居孤儿两种,目前前者每人每月补助1600元,后者每人每月补助1400元。
早在2011年,北京市已开始将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孤儿纳入到孤儿保障体系,对于父母同时出现死亡、失踪、重度残疾或服刑四种情况的儿童,按照散居孤儿每人每月给予1400元补助,“这个实际上是对困境家庭中的儿童给予补助”。
“今后,北京市儿童福利政策还要进一步拓展保障范围,将困境儿童(即本身有病或残疾等)、普通儿童都纳入到保障范围。”李绍纯表示,下一步民政部门将与有关部门进行密切沟通,共同促进困境儿童和普通儿童的福利制度普惠。
他表示,儿童福利普惠不是单纯给予救助,而是从福利服务的角度来开展,比如给予医疗、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这是一个新的理念,也是新的体系的建成。今后的方向是,不管什么类型的儿童,都要通过分类分标准,给予基本生活补助、教育、医疗康复等津贴制度。”
数说·儿童救助
北京市共有16所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床位约1700张。其中有3家市属机构,其余均为区县所办。
1996年开始,市民政局所属市儿童福利院开展了农村家庭寄养工作。目前,在大兴区和延庆县设立有家庭寄养服务机构,共寄养儿童392名,其中大兴区有98名寄养儿童,延庆县有294名寄养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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