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广播公司网站8月8日报道】题:中国拟限制单位临时工聘用比例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就限制临时工占单位聘用比例等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媒体报道,人社部《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用工单位“辅助性岗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此外,人社部还拟规定被派遣劳务人员在用工单位享有“同工同酬”权利,享有加班费、绩效奖金和相关福利待遇等。
最近一段时间多起涉及执法人员的事件因当局声称涉案人员为临时工,引来广泛舆论质疑。
5月31日陕西延安城管“跳踩男子头部”事件中,延安市城管局曾称部分涉案城管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7月8日,河北唐山两名女交警在马路中央厮打被人拍下视频,市公安局随后在其官方微博称,两人系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交警支队从事交通协管员工作,已将两人开除。
中国临时工问题已存在一段时间。截至2011年底,中国劳务派遣工约3700万人,其中以银行系统为“临时工”大户,人数不低于数十万。
征求意见稿提出,临时工岗位必须为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为辅助性质的非主营业务岗位。用工单位劳动者因脱产学习等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家庭保姆、单位派往国外工作,或组织委派到上级单位等工作,将获此规定豁免。其他单位违反临时工规定者将被处以罚款。
如有关岗位不属于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而被罚款用工单位于一个月内仍不改正者,则须与有关劳务派遣人员补订劳动合同。
上周河南新郑市一名72岁环卫工人在高温天气下中暑不治,因属于临时工而不获工伤赔偿。人社部新规定一旦实施,用工单位将须承担劳务派遣人员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不过,许多网民对人社部的新规定持怀疑态度。山东临沂一网友说:“这是保护临时工吗?这是让临时工丢饭碗啊!”湖南怀化一网友说:“劳动保障不仅靠的是制度和法律,更靠的是执行强度。如果企业不执行,那么劳动者利益又如何保障? (来源:新华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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