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据美国《侨报》报道,近日一名华人因在纽约公园跳“广场舞”被诉扰民一案,法官念其是初犯做出销案处理。
7月底,60岁王女士在纽约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内带领一支华人舞蹈队排练腰鼓时,附近居民以噪音扰民报警,警察开具了传票,要求其8月6日出庭。出庭当天,法官表示由于王女士是初犯,不予追究,但如果再犯将作出处罚。
纽约在2008年开始执行新的噪音法,以降低城市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市民如果发现有超过噪音分贝规定的行为,可以报警。
对于舞蹈队今后的活动场所,王女士表示冬天舞蹈队可以进入公园的娱乐中心内,但夏天只能在户外,她们会尽量选择公园里离居民楼远的地点并减小音量。文/本报记者 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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