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三亚8月10日电(记者张永峰 郑玮娜)记者从三亚市物价局获悉,今年“十一”期间,三亚将对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旅游饭店各类客房销售价格将以2012年“十一”期间客房备案销售价格为基准价格,下降幅度不低于10%。
据了解,今年“十一”期间,三亚旅游饭店各类客房销售价格(含各类手续费、服务费,不含价格调节基金)将以2012年“十一”期间客房备案销售价格为基准价格,下降幅度不低于10%,由旅游饭店在规定的下降幅度范围内制定具体的客房销售价格。
另外,对于转型、扩建或新开业等旅游饭店,由三亚市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同一区域(地段)相邻相近且档次相当的旅游饭店客房价格,核准其旅游饭店2013年“十一”期间客房销售价格。
据悉,三亚各旅游饭店经营者务必于8月20日前将“十一”期间的各类客房的具体销售价格报有关部门核准备案。三亚市价格主管部门将在“十一”节前及期间组织对重点区域的旅游饭店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价格备案、政府指导价及价格公示等行为,将依照相关法规进行查处。
作者:张永峰 郑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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