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罗云
网络游戏越来越受到年轻人青睐,一些游戏账号、装备的售价少则几百元,动辄上万元,已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肥肉”。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一起盗窃案,一男子将网络游戏账号转让后又盗回出售,最终获刑。
张杰是一位“90后”,因家庭经济困难,两个弟弟还在读书,不得不辍学来深圳找工作。因为学历低,张杰一直没能找到如意的工作,慢慢地,他开始沉迷网络游戏。尤其是当他得知可以通过贩卖网络游戏中的装备、宠物、甚至账户换钱时,更将网络游戏作为唯一谋生工具。
2011年10月,张杰认识了同为网络游戏迷的陈伟,两人常一起玩一款名为"梦幻西游"的网络游戏。因为长期没有正式工作,而网络游戏必须通过一定时间、金钱投入才可以出售,张杰开始向多家银行申请信用卡透支使用,不知不觉卡债越积越多。
因逾期无法偿还卡债,张杰打算出售自己的一个游戏账户,正好陈伟也想购买张杰的游戏账户,两人商定成交价为1.3万元。待陈伟将钱全部转账给张杰后,该游戏账户资料变更为陈伟。此后,陈伟又投入4000元用于该游戏账户购买游戏币、修炼技能、升级游戏人物技能等,让该游戏账户不断升级升值。
出售游戏账户得来的1.3万元不足以还清张杰两万元卡债。2012年7月25日,张杰与陈伟聊天得知,有人愿意以3.2万元价格购买陈伟的游戏账户。于是,财迷心窍的张杰赶到"梦幻西游"开发商广州分公司,用偷看得来的密码登录并修改密码,将上述已卖给陈伟的游戏账户资料变更为其本人,通过该游戏官方平台,以2.9万元价格将该账户卖给他人。
当天,陈伟就收到告知游戏账户已变更登记的短信,并无法登录游戏账户,遂向公安机关报警。2012年10月21日,张杰被警方抓获。
此时,张杰已将转卖所得赃款部分偿还信用卡,其他的钱挥霍一空。张杰的亲属向被害人陈伟赔偿经济损失1.9万元。最终,罗湖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杰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罚金2000元。
“近年来,各类新型网络犯罪层出不穷,广大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及时有效引导子女,正确使用网络,要学会在网络及游戏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通过网络获得的Q币、游戏账号、游戏点卡等虚拟财产,应注意约束自我的行为,切不可贪图一时利益而以身试法,以免悔恨终身。”审理此案的法官提醒说。
法制网深圳8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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