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5家金店因垄断被罚上千万元。近期,湖南、浙江、云南等地保险、基建、旅游等9家协会又卷入价格垄断。
从出台“新书销售不得低于8.5折”的新华书店协会,到强售车险的保险协会、集体涨价的方便面协会,不具定价权的协会为何能左右市场价格?怎样修补制度短板,才能防止滋生新的垄断温床?
行业协会频频涉案
因多次组织商定黄金“协会价”,近日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和老凤祥等5家金店被罚1059.37万元。其中,行业协会被认定在达成、实施垄断中起主导作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被处最高罚额50万元。
在上海黄金垄断案中扮演主导角色的行业协会,并非是协会卷入价格垄断的第一例。今年8月是反垄断法实施5周年,国家工商总局为此公布的12起垄断案例中,就有9起是行业协会组织达成垄断协议,占全部案件的3/4。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市场营销研究中心主任晁钢令认为,从现有案例看,行业协会已触及串通定价、限制促销、不正当竞争等多种保价行为。行业协会涉及垄断协议问题已较突出。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协会正不断催生形形色色的垄断“创新”。2007年,国内方便面企业上演统一调价,最高涨价达40%;2010年,“新书销售不低于8.5折”的规定经三家协会商定出炉;2011年,浙江富阳造纸企业被发改委认定串通定价……上述案件背后,都有各类协会的身影。
“自律”变“自肥”
以“自律”之名打击竞争对手,利用社会团体身份规避罚责,以及“二政府”的背景,均使行业协会沦为“横向垄断”工具。
长期以来,行业协会一直被业内不少人称之为“二政府”。按照国务院1998年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像行业协会这样的社会团体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国家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授权组织,才能成为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晁钢令认为,在国外,行业协会普遍作为自发组织。但我国的行业协会多是有主管部门的,因此,一些行业协会有意无意地模糊其间的界线,让人产生“二政府”的印象。从查处的情况看,本该行使“自律”之责的行业协会,却使出了种种垄断之术“自肥”:
一是利用协会限价格、限促销、限竞争对手。从公布的案例看,云南西双版纳旅游协会曾勾结46家酒店、15家景点和20家旅行社,约定房价、票价,并限定酒店、景点及用车。
二是利用协会“二政府”背景保价。比如,行业协会的主管单位往往与物价、工商等部门平起平坐。知情人士透露,担任协会负责人长达17年之久、主持“金店自律价”的就是一家金店母公司的原负责人。行业协会“半官半商”,有时候更作为龙头企业经营人员的“养老单位”,这就难免沦为其保价的工具。
三是利用社会团体出面减少罚责。浙江富阳造纸协会、浙江慈溪建设工程监测协会及上海黄金垄断案中,对协会这一社会团体的罚额仅为或未达到50万元。
需填补监管空白
针对行业协会身份模糊、价格职能过度扩张,全国工商联等已多次呼吁出台《行业协会商会法》。专家认为,垄断“窝案”频发,更凸显出针对行业协会的监管空白。
处罚公布当日,老凤祥、豫园商城等上市金店股价却应声上涨,次日更高开高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平表示,作为非赢利团体,行业协会不适用按销售额罚款,目前反垄断法等规定的协会最高罚额均为50万元。对严重涉案的行业协会,可吊销其登记资格。
晁钢令认为,推动协会积极发挥市场职能,首先应完善法规,明确其不得制定所谓的“自律定价”。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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