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通讯员 冯筏 记者 朱麟华)“甲方如出现一年未按约定上交工资的情况,双方无条件离婚并由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当婚姻成为白纸黑字的合同,本身就预示着情感变成了利益。昨天,奉化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案,当妻子听说之前签订的合同不合理,无法得到违约金时,她表示回去考虑考虑。
为维持家庭双方签订协议
30岁的方某(女)是贵州人,2003年来奉化打工,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7岁的毛某(男)。两人2004年结婚,次年孩子出生。婚前并未了解太多的两人,婚后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2011年时,双方觉得生活中矛盾太多,开始分居。
方某表示结婚后自己一直在家照顾孩子,家庭生活开支基本由自己承担,最近几年才出去工作,但收入不多。而毛某作为家里经济支柱,其经济收入却经常不上交,基本都被他自己吃喝玩乐用完。且结婚至今,两人也没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方某觉得这日子过得没意思。
毛某则说,自己仅仅是做点小生意,早出晚归偶尔也有应酬,总要留点流动资金,不可能所有的钱都上交。
去年初,看着这对年轻人婚姻状态,双方父母干着急。鉴于双方纠结钱财问题,在老人的劝说下,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
第一,毛某父亲将自己所住一套房屋过户到孙女名下。第二,毛某每个月要将工资收入70%按季度交付给方某,作为家庭生活开支,毛某如出现一年未按约定交付工资的情况,双方无条件离婚,并由毛某支付违约金10万元。
丈夫不给生活费妻子闹离婚
之后,两人重新过起了日子。但好景不长,今年7月,方某拿着协议书到法院起诉离婚,因为丈夫违反协议约定未如期上交工资。
看到起诉书,法官哭笑不得。结婚过日子在两人这里好像成了一桩买卖,竟然还要求违约金。
开庭之前,法官找来两人调解。方某句句不离钱,毛某也来了气,坚持表示要离婚,他说这不是在跟人过日子,是跟钱过日子。
法官说,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不合理。如果两人同意离婚,剩下的就是对共同财产的处理。一听违约金得不到支持,方某瞬间没了底气,表示离婚这事要重新考虑下。可这时毛某却不依了,坚持要求离婚。
最终,两人调解离婚。共同财产双方折价6万元,归毛某所有,毛某支付给方某3万元。8岁的女儿由毛某抚养,毛某承担抚养费。
法官感悟
婚姻不是投资理财产品,什么都算计得太清楚,亏的是自己。结婚离婚只在一念间,给孩子老人造成的影响却也是婚姻的成本。羡慕别人的好日子,不如多想想自己该怎样把日子过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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