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7日电 最近,中国代表团就中国东海大陆架划界案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委员会进行了陈述。有的学者称,提交东海划界案也是通过进一步的事实依据证明钓鱼岛是“中国大陆自然延伸的一个偶然突起”,对于否定日本所谓“中间线”的划界主张,以及主张中国钓鱼岛领土主权具有重要意义。
新华网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国际法专家刘楠来教授。刘教授认为,这种理解不准确,至少存在两个错误:
第一,我国享有钓鱼岛的领土主权是基于钓鱼岛自古以来是中国管辖的领土的历史事实和确认中国对钓鱼岛享有主权的国际法依据,而不是因为钓鱼岛位于中国大陆架上,不是因为钓鱼岛是“中国大陆自然延伸的一个偶然突起”。
国际海洋法遵循的是陆地统治海洋原则。一个国家只有有了陆地领土,才能主张与其相连结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而不能说因为有一个陆地领土位于大陆架所以它是我国的领土。
第二,中国东海大陆架划界案只是提出了中国的大陆架一直延伸到冲绳海槽的科学技术依据,它证明中国这一主张是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的。而与日本提出的用中间线与中国划分大陆架问题没有直接联系,不可能起到否定日本提出用所谓“中间线”划界主张的作用。
我们不能说因为中国东海大陆架一直延伸到冲绳海槽,所以日本就不能提出用所谓“中间线”来划界的主张,我们只能说中日之间的大陆架划界应按公平原则进行,而不是中间线。中间线只是视情况使用的一种划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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