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有基金会,中游有支持型、枢纽型、示范性社会组织,下游有丰富多样的社区操作型、实务型社会组织”——浦东的社会组织“生态链”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季明
在上海浦东,有这样一份长长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清单:
团区委通过青年家园公益服务支持中心鼓励青年人拓宽公益视野、实践公益梦想;
区妇联委托社工师事务所施行“知心妈妈”项目,通过专业力量和柔性力量的介入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新区;
政法委委托中致社区服务社为社区中吸毒、刑释解教以及“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提供社会工作帮教服务,每年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
区委统战部、民宗委委托乐群社工服务社运作“社区共融”项目,2007年启动以来目前已覆盖少数民族、宗教、侨胞、台胞、民主党派人士,服务浦东新区的20个街镇,年服务近5万人次;
三林镇将面积为1.2万平方米的世博家园市民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给屋里厢社区服务中心管理,探索有效社区服务管理、共治与自治。
……
位于长三角的上海,是全国闻名的社会组织培育“先行者”。从开发开放之初就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理念的浦东新区,更是在社会组织领域拥有近20项全国率先之举。在浦东,活跃着1600多家社会组织,另有备案的社区群文团队5000余家,每年获得政策补贴、政策奖励和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达5亿多元,涌现出300多家比较优秀的社会组织、100多位领军人才。
民间草根的生气活力,在宽松积极的培育环境和政府职能转移的刺激下,活跃生长。
腾出空间让渡资源
一个地方的社会组织活跃程度,与当地政府职能转变的成效密不可分。不做大包大揽的“全能型政府”,肯将资源和空间有序让渡给社会,才会有一批优秀的社会组织和人才团队成长起来。
为了不让社会组织成为“二政府”,浦东认真梳理了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基本职能和职责边界。政府与社会组织在主体、机构、职能、资产、住所、人员上实行“六分开”,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无行政隶属关系。社会组织建立独立财务核算制度,资产自主运营管理,有独立、固定的住所,有自主用人权,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在社会组织中兼任领导职务等。
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浦东将部分社会组织从事业单位编制序列退出。到2010年,新区涉及的23家企业协会、13家业务主管单位已全部完成政社分开工作,2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26名处级以下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主动从企业协会中退出。全区企业协会基本实现和党政机关人员分开、机构分开、财务分开、资产分开。
在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方面,浦东初步形成了“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机制,强调预算管理、契约式管理和评估机制。其一大特点是在“项目直接购买”形式基础上,通过社会组织参与“公益项目招投标”、“公益创投大赛”等形式,进一步拓展了资金来源渠道和方式。2012年社区公益项目招投标中,全区有45个项目立项,资金总额达2500万。
浦东新区潍坊街道办事处,曾就老年日间服务项目尝试了招投标制。有4家社会组织和1家企业参与竞标,竞标者被要求在潍坊二村老年日间服务中心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必须有完善的专职社工、医务人员、护理服务人员等团队,项目一年预算不超过15万元。最终由街道负责人、高校及行业专家组成的评审团作出选择,中标的社会组织还要进行公示。潍坊街道办事处主任蒋蕊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由直接拨款转向招标,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社会效益和使用效率,对作出承诺的社会组织而言也是一种约束。
创新孵化发展人才
孵化器,这种培育中小企业的成熟模式,在浦东已延伸用于社会领域。
在全国首创的浦东公益服务园,政府通过申请、评估等程序,为创新性强、有发展潜力的社会组织提供包括场地设备、能力建设、登记协助和小额补贴等公益组织创业服务,降低日常运行成本,扶助初创性公益组织逐步成长,至今已有数十家社会组织从这里成功“孵化出壳”,独立运作。
依托浦东公益服务园,浦东近年来还新建了基金会服务园、浦东公益街等社会组织服务阵地,逐步构建起“上游有基金会,中游有支持型、枢纽型、示范性社会组织,下游有丰富多样的社区操作型、实务型社会组织的生态链”。浦东新区民政局局长黄宏说,浦东新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模式,已经逐步从单一行政培育模式转变为政府扶持培育、事业单位改制、社会专业机构孵化、公益项目催化、引进外部社会组织等多途径复合培育模式。
人才短缺,是国内社会组织发展中遭遇到的普遍难题,浦东也是如此。曾有一家社会组织从成立之初的5个人到现在50人的规模,中间人员流失过百人。
为改善这种情况,浦东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基础建设,采用每年两批、每三年一轮的方式,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及财务专业人员进行滚动培训。2012年,开展社会组织的财务人员、信息员和专职管理人员等多项专题培训,培训总数达1000人。
社工的实际困难也得到了重视和逐步解决。今年5月,浦东继2007年后第二次发布社会工作者薪酬指导价,明确提升社会服务机构中一线社工、督导、行政人员等三类专业人员的薪酬待遇,尤其是机构骨干核心团队的薪酬。根据方案,平均一名社工的薪资将增加20%~30%。一名有五年工作经验的一线社工(等同二级中级社工师)的税前待遇将升至5800元/月,较2007年上涨36%。
在上海外环线的外侧,有一幢不起眼的二层小楼。平时这里很安静,但每天放学后以及周末,它就会成为在附近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乐园,无数欢笑声、音乐声、歌声由此飘上云霄。这就是被称为中国版“放牛班的春天”的上海久牵志愿者服务社。创办人张轶超,从在复旦大学读研时为农民工子女支教至今,已经为他的志愿理想奋斗了整整12个年头。辛勤的耕耘,为他赢得了“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等荣誉。
一批与张轶超一样的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在浦东宽松的人才环境中成长起来。2012年有2名浦东社会工作者当选“2012年度中国十大社工人物”,1人当选“2012年度中国优秀社工人物”,另有6人入选百名“2012年度中国最美社工”。
尊重和重视社会工作人才,产生了意料之内的培育效果。目前浦东已有2家社会组织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44家社会组织被评为4A级以上社会组织。
转变观念撬动资源
7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这为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新契机。在本刊记者的采访中,针对社会组织更好地承接政府职能,黄宏、浦东新区塘桥街道党工委书记奚德强、南码头街道党工委书记张立新等提出了新的建议。
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以国务院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政府观念,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性质,其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及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定位方式等方面的认识,充分理解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对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公共管理社会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意义。
其次,要加快建立系统科学的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体制机制。例如,加快制定政府职能转移目录,推进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社会组织目录。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各级政府部门预算,建立与政府职能转移、社会组织发展需要相衔接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购买服务标准,合理核定人力资源成本和管理运营成本,形成定价机制;积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机制,规范政府购买行为,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前期评审、中期监督和后期评估;适当延长招投标项目周期,对于项目效果好、社会反响好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政府可以一次性签订三年的合同,期间可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此外,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支持不能一哄而上,要更重分类指导。例如,要深入研究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等概念的内涵与范围,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定义。从资金、资源和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在政府购买服务中有所倾斜,为这些社会组织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对于社会组织,政府也不能大包大揽,要重视为社会组织与基金会、企业搭建公开、公正、公平的供需对接平台。例如,通过公益伙伴日、公益活动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强公益理念的传播。通过资金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进一步推动支持型机构致力于资源整合、供需对接的配套服务,开展筹资渠道和筹资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提升社会组织资金来源的社会性。
与此同时,应积极培育发展专业评估的社会组织。鼓励支持型、枢纽型社会组织在第三方评估中发挥积极作用,培育发展专业评估的社会组织,介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开展,提供评估、培训、项目目标中期调整等支持,更好地为供需双方提供服务,保障项目有序运作。形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购买方(政府)、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第三方评估的社会组织,各主体共同参与的良性运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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